A+H股公眾持股量可低至5%元旦生效

更新時間:03:00 2025-12-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8 HKT

港交所(388)就有關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的公眾諮詢刊發諮詢總結,包括引入較具彈性的替代持續公眾持股量門檻,及對所有發行人實施新的公眾持股量匯報責任,以及公眾持股量嚴重不足的發行人,不會按現時規定強制停牌,而是在其股份名稱後加上「-PF」標記以資識別。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表示,在諮詢期內接獲43份意見,在略作修訂後將落實各項建議。新措施包括引入替代持續公眾持股量門檻,除了上市時規定須符合的百分比門檻外,發行人還可選用替代門檻來滿足持續公眾持股量要求。具體而言,公眾持股量必須佔上市股份類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至少10%,及同時達至少10億元的市值,以便發行人為進行資本管理交易(例如股份回購)時,提供更大靈活度。針對A+H發行人的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H股的公眾持股量須佔已發行H股總數的至少5%,或達至少10億元的市值,以確保一直有足夠數量的H股可供公眾買賣。
須佔已發行股數至少10%
  翻查資料顯示,按照現行規定,在公眾持股量方面,無論何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總額必須至少有25%由公眾人士持有。倘發行人於上市時預期市值超過100億元,則可接納較低的15%至25%公眾持股量百分比。 而針對A+H發行人,持續公眾持股量必須至少為25%。
  新規下將實施新的定期匯報公眾持股量規定,同時要求公眾持股量不足的發行人承擔額外的披露責任及限制其進行公司行動,以提升透明度和鼓勵發行人及時恢復公眾持股量。
公眾持股嚴重不足  股份名跟「-PF」
  另外,參照發行人的公眾持股量市值及百分比,識別出公眾持股量嚴重不足的發行人,新規下港交所不會將這些發行人的股份停牌,但會在其股份名稱後加上股份標記「-PF」以資識別。值得留意的是,若主板股份未能在18個月的補救期內恢復公眾持股量,港交所同樣會將其股份除牌,至於GEM股份的補救期只有12個月。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相信今次的改革,將與早前設立的庫存股份機制及自動股份購回計劃框架等舉措相輔相成,進一步提升市場活力和吸引力。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表示,今次改革基本上符合市場預期。至於公眾持股嚴重不足毋須停牌,而是在股票代號加上特殊標示,對涉及企業或是好事,可以有時間去恢復公眾持股比例要求。他續指,替代公眾持股門檻安排整體來說,或會為香港股票市場帶來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