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3房私樓劏出5間房 原租客炮轟業主加建 記者直擊「消失的客廳」 律師警告或違公契
發佈時間:06:00 2026-09-24 HKT
過去本港劏房多集中於舊區唐樓,但近年卻有「上流化」趨勢,不少私人屋苑出現分間出租單位,且部分居住環境及生活條件也令人關注。當中有劏房租客向《星島頭條》投訴,指租住單位原本已在客廳劏出第四間房,但近日業主以「唔間多間就要加租」為由,再分間出第五間房。該事主稱,改動後原有公共活動空間徹底消失,晾衫及放置共用物品均受影響,同時憂慮間隔增加或帶來消防安全隱患,批評業主做法貪得無厭。
租客反對無效 業主加碼建第5房
事主Nick(化名)去年中在網上看到一個屯門私人屋苑分租盤的放租廣告,最終選擇了實用面積約100方呎的主人房,經議價後以每月租金5,800元成交,整個洽租過程均由他直接與業主對接。
該涉事單位原則為實用面積568方呎的三房戶,但Nick入住後才驚覺單位原有間隔早已被改成四房。新增房間直接佔用了客廳位置,不但沒有窗戶,更缺乏獨立抽風系統,只依靠原本設於客廳的冷氣機。
到今年7月,業主擬於9月「加碼」再於客廳加建一房,並以客廳屬公共空間為由,要求租客清走私人物品。Nick提出反對,希望保留晾衣位置,惟業主只建議改用另一側的小露台。他指出,該露台正對附近地盤及樓下食肆,既受塵土影響,亦有煮食油煙飄入,根本不適合作為晾衣空間。其後業主表示Nick可把衣物交予樓下乾洗店處理,但他直言做法不切實際,「我問佢係咪會畀返乾洗費?咁當然冇可能啦!」
Nick認為,客廳是租客日常起居、放置共用設備及晾曬衣物的基本空間,絕非業主可隨意改動。面對不滿,業主反稱此舉是為租客着想,「大家將就下,唔間多間變相要加租,仲傷大家荷包」,並抱怨「無法啦,管理費加價、差餉又加價!銀行按揭又整啲嘢出嚟加保險費,按揭利率又遲遲唔肯減落嚟!唯有諗計提升租金收益,加你哋租又唔好,出面個市又唔算好,唯有就係間多間出嚟收租。」


客廳共用空間消失 露台堆滿雜物
記者實地視察涉事單位,甫入屋便見一條狹窄通道,擺放鞋櫃、晾衣架及其他生活雜物,住戶出入時稍一不慎,便容易碰到晾衣架。大門左側為洗手間、廚房及小露台,右側原為客廳的位置,現已分隔成兩個房間,即整個客廳猶如已消失一樣。沿通道再往內走,才是單位原有的三間睡房。
Nick表示,客廳原本可容納住戶共用的晾衣架及其自購乾衣機,惟業主加建新房間後,幾乎完全佔用原有客廳空間,只剩一條通道供住戶出入。
現場所見,用作分隔房間的木板較為單薄,並非實心牆,其隔音及耐火表現有待核實,現場亦殘留油漆氣味。推開新間房的房門,房內已放置鐵製組合床,附設衣櫃及書枱,惟暫未安裝冷氣機;至於與房間相連的主露台,則堆放大量紙皮及各類雜物,整體環境較為凌亂。
沒獨立水電錶 業主隨意入屋裝修
目前單位由4名租客共用一個洗手間,單位內未見各房獨立水錶及電錶,亦未見火警偵測器、滅火筒等消防設備。記者就水電收費安排向Nick查詢,他稱業主沒有為各房設置獨立水錶及電錶,每當收到水電帳單後,便會將帳單照片或截圖發送予租客,再由各人按人頭平均分擔費用,而非按個別住戶的實際用量計算。
另一方面,Nick指業主曾兩度帶人上門量尺及視察工程,事前完全沒有通知住戶。他其後向管理處了解,職員透露業主提交的裝修申請表格上,工程項目僅申報為「裝門」。他隨後更獲悉,屋苑公契原則上並不容許業主擅自間房及分租。


他透露,雖然雙方有簽署租約,但內容並無註明承租的是「個別房間」,而是寫成承租「整個單位」,且租約未有打釐印。Nick估計,若新間出的「第五房」如以每月5,000元租出,單位每月租金收益合計可達2.37萬元。
現時Nick正物色同屋苑兩房出租單位,打算於10月初搬遷。他感慨表示,自己喜歡屋苑整體環境與鄰舍關係,「好地地將三間房分租咪算囉!其實今次業主唔係咁過分,我都隻眼開隻眼閉。」
《簡樸房條例》已生效 惟設48月過渡期
資深驗樓師賴達明(明哥)表示,《簡樸房條例》於今年3月1日生效,並設有48個月過渡期,讓現存分間單位有時間改造及申請簡樸房認證。不過,他指在過渡階段,部分業主或不願投入較多成本改善工程,傾向以較快方式完成改裝,因而令工程質素及合規程度存疑。
根據《簡樸房條例》,分間單位須經指明專業人士核證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條例亦就「簡樸房」的照明及通風、消防,以及水電設施等訂下嚴格要求。照明及通風方面,明哥指出,分間單位必須設有至少一扇面向室外、玻璃面積不少於0.1平方米的可開啟窗戶,同時須設置人工照明系統及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少於5次的機械通風設施,冷氣機則不計算在內。
消防安全方面,「簡樸房」的主要要求須與現行《建築物條例》標準一致。若保留原有單位入口的防火門,室內走廊闊度須不少於0.75米。「簡樸房」的分隔牆以及室內走廊兩旁的牆壁,均須採用實心牆,並由樓面一直伸延至天花板。若使用木板等易燃物料,或走火通道不符合規定,便可能構成消防安全風險。此外,除每個分間單位須設置獨立火警偵測器外,相關住宅單位的公用地方亦須設有獨立火警偵測器及滅火筒。
同時,每個「簡樸房」亦須安裝由水務署提供的獨立水錶,以及由電力公司提供的獨立電錶,讓住戶可按實際用量繳付水電費。

銀行有權因違規出租Call loan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透過按揭保險計劃承造八成至九成高成數按揭的業主,須符合自住要求;若單位業主承造高成數按揭,又未有通知銀行及按揭保險公司便將單位出租,銀行一旦發現,有權要求業主即時全數清還貸款,俗稱「Call loan」。
他解釋,銀行須保障自身利益。若單位被改作劏房或作分租用途,往往可能涉及改建工程,例如改動水喉;若工程違反屋宇署規定,更可能構成非法改裝,繼而影響物業價值,削弱銀行對按揭物業的保障。
陸偉雄續指,業主申請按揭保險時一般須作出自住聲明。若按證公司其後發現單位實際用作出租,業主除可能須補繳保費外,亦可能須承擔刑事責任。
他表示,若只是將單位原有間隔下的房間分租,是不受《簡樸房條例》規管,惟個案中的業主在客廳位置額外間出兩個房間,以收取租金、按金及提供居住空間,不論雙方以書面或口頭協議出租,均受《簡樸房條例》規管。
陸偉雄:擅改單位用途違反公契
此外,私人屋苑各幢大廈一般均受公契規管,通常訂明單位只可作住宅用途,並禁止將單位分拆作商業用途。若業主違反公契,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可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業主還原單位;由訴訟引起的法律費用及相關民事賠償,亦可能由違規業主承擔。
至於租客權益,若租約訂明設有公共活動空間,但業主其後在未通知或未經租客同意下,擅自改動、拆除或將有關設施改作其他用途,導致租客不能繼續使用,便有可能構成違約。
他指,租賃關係一般以簽約時的單位現狀及雙方約定為基礎,業主不應在租約生效後擅自進入物業,或任意改動單位原有間隔及設施。若業主違反租約,並令租客蒙受損失,租客可按實際情況循法律途徑追討賠償。

相關文章:簡樸房制度嚇怕劏房大王 改裝最少40萬 「刑事化搞唔掂」 料一半業主退場

相關文章:裝修佬廚房建「極限工人房」 拍片炫耀 疑阻逃生門 睡明火爐頭旁 被炮轟收買人命

相關文章:住戶疑霸佔電梯大堂建鞋櫃 拍片自爆走火通道變工人房 專家:涉違反消防條例 當事人急刪片

相關文章:居屋走廊驚現巨型入牆鞋櫃 裝修公司稱「最偉大設計」 驗樓師批做法大膽 或涉3大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