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安置方案合情理 宏福苑居民選擇多

更新時間:03:00 2026-02-2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2-22 HKT

  政府昨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提出以實用呎價8000元(未補價)至10,500元(已補價),收購其中受大火波及的7座大廈的單位業權。居民接受收購後,可選擇收取現金後自行在市場購買私樓或二手居屋、優先選購政府指定的資助房屋項目,以至直接以「樓換樓」方式購買有關單位。有關方案已屬相當全面、仔細、貼心和有承擔,值得社會各界及所有宏福苑受災業主支持。

收購價優惠 高出估算3成

  首先是收購價已非常合理、甚至優惠。之前曾有專業團體估算,宏福苑單位在火災前呎價約為6000至8000元,在災後的市值更是近乎零。因為受災的7幢大廈基本上已不能住人,唯一價值是潛在的保險及責任賠償,但有關賠償金額不知有多少,更不知要等待多久,經過多少訴訟和法律程序才能收取款項。
  今次政府提出的收購價較原來估算高出約3成,充分體現了受災居民的關顧,以及對這場世紀災難的特事特辦,有助促使仍然心大心細的居民及早下決定接受收購,以便加快整個收購、安置和拆卸程序。
  正如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早前的問卷調查顯示,有74%居民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但須留意這是根據原本參考市場價所得出的結果。在昨天政府提出溢價3成的收購價下,必定有更多居民願意接受收購安排,以樓齡40多年,並且經歷大火洗禮的舊樓,換來一個沒有災難回憶的全新單位。
  方案的另一可取之處,是提供了多元與靈活的選擇,可供選購的房委會或房協項目多達10個,包括原區的頌雅路西新居屋(需時最長)、可於年內入伙的啟德市區單位(呎價較高),以至位於其他不同區域的其他資助房屋,面積大小及呎價豐儉由人。
  若擔心突然有大量現金過手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引發家庭成員爭拗,更可選擇樓換樓方案。若收購價高於新居樓價,可取回現金差價自用,如反之亦可補錢購買位置、面積、樓層或座向較佳的單位,照顧了不同家庭的需求,貫徹了以居民利益優先、保障居民福祉先行的原則。
  政府就收購方案設立6個多月的考慮期,也屬合情合理,畢竟還有大量市民等候購買居屋,不能無了期騰空有關新居屋單位,讓宏福苑居民等待所有調查及索償完成才決定賣與不賣,否則對其他市民將極不公平。政府今次更進一步訂立了兩個限期,在6月30日前簽約的居民,可獲得類似早鳥優惠的優先揀樓權,以免所有居民都等到8月底最終死線前一刻才做決定,是創新及靈活的做法。

若再加碼恐惹社會非議

  不論政府方案如何合理和吸引,總是還會有一小撮人希望政府能進一步提高收購價,以至幻想仿效一些私人舊樓的「釘子戶」,藉詞「不遷不拆」拖到最後一刻,以爭取遠超合理水平的收購價。但須知以現方案計算,總收購成本已需約68億元。扣除宏福苑援助基金剩下的28億元,政府仍需動用公帑額外撥款約40億元。這絕非一筆小數目,若再加碼難免會引起社會非議。
  同樣棘手的是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由於大廈並無受損,政府從尊重私人產權的角度出發,不納入收購計劃無可厚非。這也是《基本法》對政府的要求和對香港居民的保障,長遠安置須以情先行,但亦不能不講法理,否則或會被人扣上「強搶民居和私人產權」的帽子及面臨漫長的法律挑戰。
  有意見認為部分宏志閣居民或擔心觸景生情,不願返回原址居住,但其他座數則有少數人堅持返回原址,這正是可由宏志閣居民與希望留下的其他座數居民自行商討,以市場買賣方式處理。只有當有較高比例的宏志閣業主達成共識,政府才應考慮安排收購,因這又會是另一筆為數不少的公帑,必須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