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39億 上海浦東原書記朱芝松被判死緩

更新時間:03:00 2026-06-2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6-24 HKT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浦東新區區委原書記朱芝松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朱芝松在2003年至2024年利用擔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閔行區區委書記、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浦東新區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39億餘元人民幣,受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