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9亿 上海浦东原书记朱芝松被判死缓

更新时间:03:00 2026-06-24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6-24 HKT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宣判,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朱芝松在2003年至2024年利用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闵行区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39亿余元人民币,受贿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