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限制員工如廁次數時間 深圳公司被勞動辦調查

更新時間:03:00 2025-02-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25 HKT

  深圳愛仕達電子公司近日被指限制員工4小時內只能去2次廁所,每次不超過7分鐘,還要求員工每日工作12小時。深圳勞動辦已介入調查,並針對公司超時加班的違規行為責令限期整改。
  澎湃新聞報道,小劉(化名)於今年初入職位於深圳寶安區的愛仕達電子工廠,但入職後無法忍受公司的「高壓管理」,在一周後選擇離職。據小劉所述,車間管理嚴格限制員工如廁,每4小時只能去2次,每次不能超過7分鐘,且同一時間只允許2人如廁。
每日工作12小時 遲到罰款
  員工去廁所時必須攜帶「離崗證」,待前一名如廁員工回到車間,下一名員工拿到該證,才可以去廁所。公司還要求員工每日工作12小時,遲到將面臨200元人民幣一次的罰款。
  公司相關負責人否認小劉的指控,但表示「如果有個別部門設定了此類不合格規定,我們將立即予以糾正。」有律師表示,「限時限次入廁」違反《勞動法》,侵犯了員工最基本的人身權益和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