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漏水糾紛(五)

上期提到,調解專家黃先生開始引導雙方就他們所提出的需要,包括裝修單位、維修或更換家具和家電及醫療費用等的處理方式、減低雙方損失的方法,以及改善鄰居關係等議題作討論。 當陳先生為拖延維修和之前不友善的氣語道歉後,雙方的態度也有所改善。由於大家的討論方向清晰和有了共識,黃先生可以有效地協助大家修正對處理事件的期望,並按需要訂定會議的目標。

在會議中段,陳先生提出一個新的方案:以實報實銷的方式支付黃太單位的維修費和租務開支,並就黃太一家的不便額外補償三萬元,合計將要支付黃太十九萬五千元。然而,黃太並不接受陳先生的方案,認為她不是要陳先生的恩恤,而是他應負責她的所有損失,包括更換家具和家電、醫療費用都應計算在內;陳先生亦應協助她一家走出心理陰霾。她反建議陳先生,應支付二十三萬五千元,以及協助她家人改善心理健康。可是,陳先生也不接受黃太的反建議,他認為由於部分家具、家電和醫療費未有單據,而改善家人心理健康更是以過於空泛,簡直是強人所難。 

雙方的談判再次進入僵局,不滿的負面情緒再次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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