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漏水糾紛(四)
上期提到,調解專家黃先生經過會面後,對雙方的情緒、立場、需要和風險也有了更全面的掌握。他修訂了調解策略,為調解會議做好準備。 在正式在調解會議開始時,雙方都表現出不滿和敵意。
在聽過調解專家對調解會議的目的和程序介紹後,陳先生搶先表述他的感受,他指責黃太的索償太過份,他和家人都感到被欺騙和霸淩!他強調,只會負責維修單位的費用,而所謂的租務開支、精神撫慰和醫療費是黃太自己的花費,不應由他負責。
由於他過於激動,以至說話都不是很清晰。黃太對陳先生的指責亦十分激動,多次打斷和反駁陳先生。陳需要在黃先生協助下才完成陳述。明顯地陳先生只在發泄他的情緒和立場,卻未能把他的需要好好的表達。於是,黃先生運用調解技巧,協助陳先生清楚表述他是會為單位滲漏負責,只是在工程費用和其他項目要有合理的計算;而陳先生也憂慮到黃太的要求對他不公平,如果事件繼續拖延會對雙方造成更多傷害。雙方在黃先生的幫助下改善了對陳先生說話的理解,而敵意也有所降低。
撰文:羅偉雄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