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查案奇招 | 猛料阿Sir講古

  現今先進科技對調查案件有很大幫助,破案也較以往容易,最顯著就是DNA(Deoxyribonucleic acid脫氧核糖核酸)的儲存、檢驗和比對;政府和商舖在大街小巷裝上的閉路電視(天眼),也使嫌疑人無所遁形等;指模生物辨識技術可算是最古老的一種方法,我國在古代便用於身份確認,以指紋或手印畫押。而70年代開始引進的「科學鑑證」,1974年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和認罪口供下,單憑科學鑑證被告被定罪的謀殺案,但一直有人質疑其絕對準確性,所以今天這些鑑證比對結果只能作為輔助證供。

  破案最低劣手法就是「屈打成招」和「找替死鬼」頂罪等,在英治普遍貪腐年代,「替死鬼」替被告人上法庭、替人承認輕微罪行,甚至被判短期監禁都不是奇事,這些主要是道友(老同/癮君子)和低層古惑仔賺錢的「工作」,頂替嚴重罪行,便牽涉抽「生死籌」和「安家費」等安排。

  「溝、打、氹、嚇」是那些年最常用的查案四招,針對不同性格,年齡和來自社會不同階層與背景的人,軟硬兼施,攻其破綻,務求令證人或嫌疑人和盤托出事件真相。

  而對於一些嚴重罪案,特別是與人命有關,無論在任何時期,負責案件的警察都會傾盡全力,日以繼夜和用盡一切可用的資源及方法去偵查,在毫無頭緒情況下,也會使用一些「奇招」,「催眠」是其中一種,在80年代,警隊有一位懂這門學問駐守交通部的警官,他曾協助調查多宗大案,包括1985年北角寶馬山兩名外籍男女學生被殺案,主要技巧是把證人催眠,引導及讓證人回想一些他們曾見過或遇過但記不起的人和事,利用這些資料讓調查人員找出蛛絲馬跡協助破案,但他們的證供不能呈上法庭,即使呈上也不會被接納,因他們的證供是於精神和情緒受到影響下作出。

  而借助鬼神之力來協助查案亦有,一眾查案人員在神靈(例如關帝)面前參拜,誓要同心協力把案件偵破為止等。更有當年服務於專門處理兇殺案的兇殺組Homicide Bureau同事說偶爾會找「問米婆」進行「問米」,希望透過這些聲稱有天賦通靈能力的「神婆」協助,「不問蒼生問鬼神」來希望找出或「悟出」一些破案線索。

  使用這些奇招,本地和外籍同事都有,還有問卜、扶乩、西洋占卜和一不順利便敲敲木頭touch wood等,看來有點「騎呢」和古怪,在「人海茫茫、無法追蹤、此案正在調查中」苦無頭緒下,加強信心和借助超自然力量transcendental power,說不定有出乎意料的效果。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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