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崙港——iBond與《基本法》

  特區政府將於十月底,推出新一批總值一百億元的通脹掛鈎債券(iBond)。iBond以浮動利率及固定利率中較高者作年息率,勝在既能保本,亦可於二手市場自由買賣。今次iBond保證年利率更由過往的一厘升至兩厘,相比現時一年港元定期利率普遍零點五至零點八厘相當吸引。加上環球金融市場波動,不少市民有意把資金分散於穩定保本資產,故預計iBond將認購熱烈。
  iBond成為市民保本工具,自二○一一年首次發行以來,過往六批iBond反應良好,但不少認購市民視iBond為短炒,二○一六年第六批iBond推出,首日成交額逾十八億元,成為歷來首日成交額最大的一批iBond,每手賺三百三十五元。不少市民掌握基本方法獲利即沽,能否有效促進本地零售債券市場成疑。有意見質疑是否應仿效為長者而設的銀色債券,不設二手市場買賣。從來投資債券都是以機構投資者居多,散戶過度參與就如新股上市,機構投資者需要在市場吸納。
  香港於二○一八年發行的債券金額高達四千七百八十億美元,截至去年年底,於聯交所上市的債券有近一千四百隻,但大部份是供專業投資者買賣,專業債券每手交易單位至少為五十萬元。
  二○○七至二○一七年間,特區政府債務對生產總值比例介乎百分之三點九二至七點六七,遠低於新加坡的百分之八十九點四五至一百一十點六五。香港政府負債偏低,可能源於《基本法》「量入為出,避免赤字」的過時原則,既然沒有赤字,又何需推動政府發債呢?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
詹劍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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