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仑港——iBond与《基本法》

  特区政府将于十月底,推出新一批总值一百亿元的通胀挂钩债券(iBond)。iBond以浮动利率及固定利率中较高者作年息率,胜在既能保本,亦可于二手市场自由买卖。今次iBond保证年利率更由过往的一厘升至两厘,相比现时一年港元定期利率普遍零点五至零点八厘相当吸引。加上环球金融市场波动,不少市民有意把资金分散于稳定保本资产,故预计iBond将认购热烈。
  iBond成为市民保本工具,自二○一一年首次发行以来,过往六批iBond反应良好,但不少认购市民视iBond为短炒,二○一六年第六批iBond推出,首日成交额逾十八亿元,成为历来首日成交额最大的一批iBond,每手赚三百三十五元。不少市民掌握基本方法获利即沽,能否有效促进本地零售债券市场成疑。有意见质疑是否应仿效为长者而设的银色债券,不设二手市场买卖。从来投资债券都是以机构投资者居多,散户过度参与就如新股上市,机构投资者需要在市场吸纳。
  香港于二○一八年发行的债券金额高达四千七百八十亿美元,截至去年年底,于联交所上市的债券有近一千四百只,但大部份是供专业投资者买卖,专业债券每手交易单位至少为五十万元。
  二○○七至二○一七年间,特区政府债务对生产总值比例介乎百分之三点九二至七点六七,远低于新加坡的百分之八十九点四五至一百一十点六五。香港政府负债偏低,可能源于《基本法》「量入为出,避免赤字」的过时原则,既然没有赤字,又何需推动政府发债呢?
金融发展策略研究所所长
詹剑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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