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間——「火魔法」擔保

近期很多不同意見,關於法官或主任裁判官的擔保條件判例。基本上,又係黃與藍的分野。站在黃邊的人,投訴最多是,主任裁判官將所有被指控或被懷疑有「火魔法」(即有縱火用具)的全部沒有擔保,而藍圈的朋友則說香港甚麼被告人都能夠得到擔保,而且擔保條件都非常寬鬆。
其實《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裏清楚列明,法庭在處理保釋申請時,須考慮到被控人會否:
(a) 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例如準時出庭);或
(b) 在保釋期間犯罪;或
(c) 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只要法庭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會作出以上的行為,則不會准予被控人保釋。至於控方證據強弱與否,它唯一的有關性,是證據愈強,棄保潛逃的機會愈高。所以法官很多時候都不是去判斷被告人最終會否被定罪,或定罪的成數有幾高,而且法官只會去判斷被告人會否應訊而已。
由於那是法例上的要求,而這些被捕人士都很少可能去干擾警察證人,所以就着是否准予擔保這議題上,其他問題在相對上無關痛癢。當然如果被捕人士繼續犯案,那麼擔保的機會也不會高。
執業大律師
林國輝
其實《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裏清楚列明,法庭在處理保釋申請時,須考慮到被控人會否:
(a) 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例如準時出庭);或
(b) 在保釋期間犯罪;或
(c) 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只要法庭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會作出以上的行為,則不會准予被控人保釋。至於控方證據強弱與否,它唯一的有關性,是證據愈強,棄保潛逃的機會愈高。所以法官很多時候都不是去判斷被告人最終會否被定罪,或定罪的成數有幾高,而且法官只會去判斷被告人會否應訊而已。
由於那是法例上的要求,而這些被捕人士都很少可能去干擾警察證人,所以就着是否准予擔保這議題上,其他問題在相對上無關痛癢。當然如果被捕人士繼續犯案,那麼擔保的機會也不會高。
執業大律師
林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