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針對個別黑心行業 設預繳消費冷靜期 | 社論

  消委會披露一宗令人震驚個案:一位年逾七旬長者,在美容院職員推銷下,累計購買價值逾30萬元的療程,未使用次數達550次。即使每兩周使用一次,要逾20年才能用完,而大部分療程有效期僅剩2年。此案例絕非孤例,它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香港預繳消費市場,特別是美容、健身等個別行業的監管漏洞與消費者的無助境地。令人扼腕的是,針對此亂象而設「冷靜期」法例的討論,在社會上延宕超過4分1世紀,至今仍停留在「研究」階段。

  立法之議未能實現,源於監管決心與商業利益的長期拉鋸。自1998年首次因預付費糾紛衍生討論立法以來,相關努力屢屢受挫:2012年修例時冷靜期條款被剔除,2019年針對美容健身業的諮詢因業界逾9成反對而擱淺。反對理由無非是增加經營成本、恐被消費者濫用等。而當局常以「維護營商環境」、「謹慎規管」為由,在「小政府、大市場」的理念下躊躇不前。然而,這種過度審慎的平衡,代價是無數如前述的消費者,尤其是長者等弱勢群體,持續曝露在高風險銷售手法下,讓「合約自由」淪為不良商號捆綁、榨取消費者的工具。

  全面立法障礙重重,我們呼籲採取更務實、漸進的路徑。當局應先針對美容、健身等投訴重災區,率先推動制訂行業性的強制性冷靜期守則。此守則可由政府牽頭,聯同消委會、業界代表及法律專家共同擬定,明確冷靜期時長、適用範圍、退款機制等核心要求,並以行政手段促使主要行業協會採納及監督會員執行,讓業界先「自律」,既減少業界對立法的本能抗拒,視為改善行業形象、重建消費者信心的契機。

  若守則推出一段時間後仍不見改善,證明市場自律失效,當局再將針對該特定行業的冷靜期立法正式提上議事日程,便是順理成章、有據可依。從制訂針對性的行業守則起步,以堅定的步伐邁向立法保障,是時候打破長達20餘年的僵局,為香港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寫下切實進步的一頁。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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