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儿 - 针对个别黑心行业 设预缴消费冷静期 | 社论

  消委会披露一宗令人震惊个案:一位年逾七旬长者,在美容院职员推销下,累计购买价值逾30万元的疗程,未使用次数达550次。即使每两周使用一次,要逾20年才能用完,而大部分疗程有效期仅剩2年。此案例绝非孤例,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香港预缴消费市场,特别是美容、健身等个别行业的监管漏洞与消费者的无助境地。令人扼腕的是,针对此乱象而设「冷静期」法例的讨论,在社会上延宕超过4分1世纪,至今仍停留在「研究」阶段。

  立法之议未能实现,源于监管决心与商业利益的长期拉锯。自1998年首次因预付费纠纷衍生讨论立法以来,相关努力屡屡受挫:2012年修例时冷静期条款被剔除,2019年针对美容健身业的咨询因业界逾9成反对而搁浅。反对理由无非是增加经营成本、恐被消费者滥用等。而当局常以「维护营商环境」、「谨慎规管」为由,在「小政府、大市场」的理念下踌躇不前。然而,这种过度审慎的平衡,代价是无数如前述的消费者,尤其是长者等弱势群体,持续曝露在高风险销售手法下,让「合约自由」沦为不良商号捆绑、榨取消费者的工具。

  全面立法障碍重重,我们呼吁采取更务实、渐进的路径。当局应先针对美容、健身等投诉重灾区,率先推动制订行业性的强制性冷静期守则。此守则可由政府牵头,联同消委会、业界代表及法律专家共同拟定,明确冷静期时长、适用范围、退款机制等核心要求,并以行政手段促使主要行业协会采纳及监督会员执行,让业界先「自律」,既减少业界对立法的本能抗拒,视为改善行业形象、重建消费者信心的契机。

  若守则推出一段时间后仍不见改善,证明市场自律失效,当局再将针对该特定行业的冷静期立法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便是顺理成章、有据可依。从制订针对性的行业守则起步,以坚定的步伐迈向立法保障,是时候打破长达20余年的僵局,为香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写下切实进步的一页。

辛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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