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踩紅綫 倒閉無得怨
今日七.一,是香港回歸二十四周年,同一時間,也是壹傳媒集團停止運作的日子。
客戶另尋外判商
根據壹傳媒的公布,集團今日將全面停止運作。壹傳媒除了出版刊物,還有承接外判的工作。在公布停運的同時,有外判了工作給該集團的客戶仍在懷疑,是否需要轉換外判商,若然轉換,法律上的責任如何?
現在集團停運,疑問應該已有答案,本來客戶想轉換外判商,終止合約或有賠償問題,現在壹傳媒不再提供服務,客戶反而有機會可以索償。
壹傳媒由聲稱坐擁五億元可以支撐到一年,到集團全面關門相距只是一個月,出現這個結果,有行內人形容是觸碰了紅綫,這條紅綫是甚麼?就是《港區國安法》。有曾經和壹傳媒合作的生意夥伴,認為這個結果早能預見。
證明非「無牙老虎」
一年前,《港區國安法》出籠,當時外界有兩個不同看法,一是利劍高懸,大家要小心;另一個是立法只是揚威,政府只會備而不用,所以在立法之後,有人仍試圖測試底綫,以言論或行動看政府有法敢不敢用,有人挑機敢不敢告。
經過一年的實踐,證明中央今次為香港立法,並非是「無牙老虎」,壹傳媒在立法後大力推動「三十五+」初選方案,涉及人等被告後,壹傳媒旗下的報紙網站仍然不收斂,不斷去測試法例的底綫,結果一年屆滿,壹傳媒就全面倒閉,超越紅綫跌進雷區,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場。
回歸二十四年,壹傳媒雖然一直都與特區政府和中央對着幹,為何到過去一年形勢才急轉直下呢?今時不同往日的差異是,過去沒有《國安法》,去年七月之後法例實施,管治香港的法律框架大變,原先無法可以制裁的行為,現在變成有法可依,漠視這個變化的代價,就變得相當沉重。
壹傳媒倒閉,不少粉絲如喪考妣,質疑紅綫下香港失去了言論自由。前生意夥伴覺得,香港是法治之地,當局追究壹傳媒,是先立法、後執法,當中風險不是完全無法規避,關鍵只是願不願意守法。
經營不能不守法
任何國家都有法律,要留在當地就要遵守當地法例,否則最好是遠走他鄉,想要違法又要不受制裁,這在任何法治地方都不可能。一家機構的營運,有責任保護員工的安全,若然老闆鋌而走險,累及員工,最後諉過紅綫,其實已經於事無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