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掩雞籠論」有靠害之嫌

特區政府宣布嚴限中港人流,由內地回港人士需強制隔離。本來,相關措施已經對準備往返兩地人士有很大阻嚇力。然而,在公布之後,卻被炒作出一個隔離靠「自律」的說法,甚至有政黨不顧常識地提出安排是「無掩雞籠」。

政府要求由內地返港人士要遵行十四日的強制隔離。港人抵埗後在指定時間要留家隔離,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判六個月。在傳出要強制隔離後,外界關注是有沒有足夠隔離設施,現在要求本地人在家居不外出,大大減少隔離設施的需求。

強制令怎可能自願

一個做法若屬自願,又何需引用法律。隔離令稱為令就不可能是自願,這是很粗淺的常識,不應該搞錯。由於今次沒有安排集中隔離,受限人士要自行返回家居,於是有論者就提出隔離令是否「自願」,其後當局已經解釋,雖然不是集中隔離,但命令是強制執行,不存在選擇,故此不是自願,違令外出者若被發現將被追究。以目前社區中閉路電視之普及,犯例者風險其實相當高。

雖然隔離令不是自願,然而,講人自講,措施公布後仍然有人刻意突出自願的說法。有政黨跳出來質疑政府的限制是「無掩雞籠」。

本來,任何新措施出台,社會人士或議員提出質疑,期望補漏是合理做法。然而,公然宣稱隔離令是「無掩雞籠」就有可能誤導公眾墮入法網,十分危險。無論是政府訂立或法庭頒布的禁令,不少都是事前沒有強制安排,要求市民遵守,譬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在某個場合做一些行為,事前都未必限制外界進入這些場所,但當有人違令時,法庭就會追究,這種做法能否稱為「無掩雞籠」。

誤導他人挑戰法紀

同樣,現時不少示威者被控,在未判決前法庭會對他們作出宵禁令,同樣他們擁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宵禁不能外出,這個安排當然也不能形容為倚靠自願。議員對法例應有基本認識,在這種情況下突出當局執法的難度,若然有隔離者輕信犯例,代價就要自己承受。

現時有種風氣,就是鼓勵或刻意引導他人挑戰法律。正如有醫護懷疑在醫院內擅取口罩被捕,有反對政府者認為這是口罩不足,醫護「逼上梁山」。這些說法說說無妨,但如果有人擅取公家口罩作其他用途,他日被告上法庭,究竟這種「逼上梁山」論會獲得大老爺接納,抑或是公職人士違反了公眾信任被嚴懲呢?

現時很多人不喜歡政府,這種態度在自由社會不時會出現。不喜歡政府是一回事,因為不喜歡政府而違法卻又是另一回事。現時很多人不喜歡政府,就發表一些鼓勵其他人挑戰法紀的事,這些人看似很有批判性,實際上是送其他人去冒險,當聽到這些看似正義的言論,好好獨立思考,才是保障本身利益和前途最正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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