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冚「鬼油車」消防檢600公升汽油  檢控44歲男

更新時間:01:16 2026-02-28 HKT
發佈時間:01:16 2026-02-28 HKT

周四網上流傳多段影片,直擊警方在土瓜灣掃蕩俗稱「鬼油車」的非法流動加油站。片中可見多名軍裝警員高聲呼喝「停車」、「咪走」,即場制服有關人等。據悉,事件中檢獲約600公升汽油,一名持中國護照、姓陳(44歲)男子被檢控。

警方表示,周三(25日)晚上10時29分接報,指明倫街近忠信街一帶懷疑有人販售非法燃油。警員到場後發現三輛私家車形跡可疑,經調查相信其中兩車與案件無關,其餘一車涉嫌改裝成流動加油站,司機為44歲陳姓男子。

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疑似便衣執法人員由對面馬路衝出制服該男子。期間,一輛白色私家車未待拔除油管便急忙駛離,涉案男子仍手持油管,一度被拖行數步,油管隨即跌落地面。與此同時,後方一輛銀色私家車亦試圖離開,遭軍裝警員喝止並要求司機落車接受調查。

警員在場以電筒照射車廂內部,檢視有否其他可疑物品。涉案男子一度被押至附近地舖鐵閘前問話,影片至此結束。

消防處回覆查詢時表示,與警務處人員於同日行動中,在明倫街搗破一個由私家車改裝而成的流動非法加油站,檢獲約600公升汽油。涉案男子涉嫌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危險品條例》及《危險品(管制)規例》,處方將提出檢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燃油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充公。

此外,《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19條訂明,任何人如為向汽車轉注受管制物質而在處所內管有或控制該等物質,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