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湾冚「鬼油车」消防检600公升汽油  检控44岁男

更新时间:01:16 2026-02-28 HKT
发布时间:01:16 2026-02-28 HKT

周四网上流传多段影片,直击警方在土瓜湾扫荡俗称「鬼油车」的非法流动加油站。片中可见多名军装警员高声呼喝「停车」、「咪走」,即场制服有关人等。据悉,事件中检获约600公升汽油,一名持中国护照、姓陈(44岁)男子被检控。

警方表示,周三(25日)晚上10时29分接报,指明伦街近忠信街一带怀疑有人贩售非法燃油。警员到场后发现三辆私家车形迹可疑,经调查相信其中两车与案件无关,其余一车涉嫌改装成流动加油站,司机为44岁陈姓男子。

网上片段显示,一名疑似便衣执法人员由对面马路冲出制服该男子。期间,一辆白色私家车未待拔除油管便急忙驶离,涉案男子仍手持油管,一度被拖行数步,油管随即跌落地面。与此同时,后方一辆银色私家车亦试图离开,遭军装警员喝止并要求司机落车接受调查。

警员在场以电筒照射车厢内部,检视有否其他可疑物品。涉案男子一度被押至附近地舖铁闸前问话,影片至此结束。

消防处回复查询时表示,与警务处人员于同日行动中,在明伦街捣破一个由私家车改装而成的流动非法加油站,检获约600公升汽油。涉案男子涉嫌违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危险品条例》及《危险品(管制)规例》,处方将提出检控。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处理、售卖或购买未完税燃油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涉案车辆亦可能被充公。

此外,《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第19条订明,任何人如为向汽车转注受管制物质而在处所内管有或控制该等物质,即属犯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