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對未裝水密門感震驚 指海事處早應警覺
發佈時間:03:00 2025-06-21 HKT

釀成39人身亡的南丫海難昨踏入第34日死因研訊。船舶工程專家Robert Vart庭上獲悉,「南丫四號」原於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設有通過空氣測試的水密艙壁,惟財利船廠其後在兩艙間切割出一個可供人通行的開口。他對財利此舉表示驚訝,直言財利擅自刻意割開艙壁但不安裝水密門,海事處、財利、港燈均早該察覺異常並「拉起紅旗」示警。他亦不諱言批評海事處當年在水密門檢驗方面,缺乏統一標準及明確技術指引。政府化驗所總化驗師鄭郁棋博士料於下周一出庭作供。
財利船廠代表大律師張天任引述,負責繪畫圖則的新加坡造船師事務所Naval Consult的董事John Lim,曾承認「南丫四號」的繪圖員在圖則多處,錯誤地將兩艙之間的艙壁標示為水密艙壁,實際上兩艙之間並不設水密艙壁。
不認同兩艙之間毋須設定水密艙壁
Robert Vart回應稱「我不認為是錯誤」,認為兩艙之間確實應為水密艙壁,指出各方資深人員在檢查圖則及造船時,看見該開口都理應「揚起紅旗」。
Vart續補充指,根據「南丫四號」的造船標書,清楚列明船隻要有6個水密艙壁分隔開5個水密艙,而John認為兩艙間不是水密艙壁之說,根本不符合標書要求。
港燈代表律師沈信安引述,內地梧州船廠在信件中提及,會在「南丫四號」兩艙之間開口以方便施工,其後會將開口密封並進行空氣測試,在船隻回港後由財利在兩艙之間安裝水密門。惟事故後揭露財利未依規安裝水密門,並於艙體間開設人行通道,Vart直言對此做法「感到震驚」,後期於兩艙之間切割開口卻未安裝水密門,此舉理應早已引起海事處、財利船廠及港燈的嚴重警覺,立即意識到潛在危機。
指海事處對檢驗水密門欠統一標準
Vart另表示,海事處當年的「藍書」(即《小輪及輪驗船指示(1989年)》)沒有詳細列明檢驗水密門準則,但曾要求督察在檢驗船隻時有責任核對圖則,以確保船隻按照圖則建造。Vart認為海事處就檢驗水密門一事上欠缺統一標準,才令督察會視乎個人經驗及知識驗船。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