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男職員無牌營運罪成 被判罰款一萬元
更新時間:18:58 2022-05-18 HKT
發佈時間:18:58 2022-05-18 HKT
發佈時間:18:58 2022-05-18 HKT

海關表示,一名找換店男職員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天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元。案情指,海關人員去年5月在天水圍發現一間找換店的男職員,於店鋪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到期後,仍在該處經營貨幣兌換業務。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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