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主派倡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 處理台殺人案
更新時間:16:33 2019-04-16 HKT
發佈時間:15:55 2019-04-16 HKT
發佈時間:15:55 2019-04-16 HKT


民主派指,政府表示,修訂起因是為了解決一宗台灣殺人案疑犯未能移交台灣的問題。而有關人士日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將於本月底宣判。根據過往洗黑錢的判刑案例,預計判刑大多不超過2年,加上有關人士已被當局扣押約14個月,或有機會與本月底獲釋。
民主派認為,政府的修訂應以解決台灣殺人案疑犯的移交問題為本,速戰速決,避免將引渡範圍擴大至中國內地,不必要地引起外國政府、商界、新聞界和香港市民的憂慮。而民主派早於2月已主張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與台灣當局進行單次移交,保安局在立法會文件中亦承認此做法有效。
民主派表示,目前唯一能應對台灣殺人案疑犯於月底或之後短期內獲釋的方法,就是回到整個立法會和行政當局最基本的共識,在明天早上的法案委員會上確立以「日落條款」方式修例,並要求立法會主席批准在下星期加開立法會會議處理。當局同時間也要與台灣當局敲定移交安排,在月底前準備妥當。
建制派形容現時是與時間競賽,指現時家屬心急如焚,希望確保疑犯移交到台灣受審。民主派希望與建制派及行政當局商討建議,若果建議不幸被拒絕,他們也促請建制派和行政當局向公眾解釋,如何應對有關人士在月底或之後短期內獲釋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