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法官引導陪審團考慮被告犯案意圖 毋須理會動機

港聞
更新時間:15:36 2018-05-07 HKT
發佈時間:15:39 2018-05-07 HKT
港龍航空空姐謀殺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法官指陪審團須考慮被告的犯案意圖,若陪審團認為被告的犯案意圖存疑,或被告殺人前確曾被死者挑釁,則可裁決另一項刑責較低的誤殺罪成立。



31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法官指陪審團需考慮2個問題,包括被告殺人時在想甚麼,與被告是否曾被死者挑釁。控方並無直接證據指證被告的犯案意圖,因此其犯案意圖留待陪審團議決。



法官又提醒陪審團須分清意圖與動機。控方指被告的犯案動機是出於嫉妒,但陪審團須考慮的是被告是否有意圖殺害死者,或導致她受嚴重傷害,控方無需證明被告的犯案動機為何。



法官明早將向陪審團總結本案所有證據,其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裁決。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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