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辯方結案:有何證據推論李國寶35萬等於曾太35萬

港聞
更新時間:17:07 2017-10-26 HKT
發佈時間:17:06 2017-10-26 HKT
高等法院審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下午繼續結案陳詞,指曾蔭權夫婦欲退休後過平靜生活,遠離香港,遠離政治環境,低調地生活。

辯方指,控方把李國寶的35萬元現金支票款項,視為曾太存入的35萬元是同一筆款項,試問控方有甚麼證據支持此推論。

辯方表示,如控方所指曾蔭權接受利益,為何在出現李國寶35萬元,5天後曾太會支付20萬給李國寶呢?事實上,李國寶和曾蔭權相識多年,李國寶在2005年曾蔭權參選特首的選舉經理。

控方指控曾氏夫婦和李國寶一起在10年7月29日至8月7日赴西班牙巴塞隆拿旅遊,但辯方指此說法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反問為何控方不召陪伴曾蔭權夫婦外遊的G4保鏢查問。

對於控方指曾蔭權所做一切都是秘密進行,辯方卻反駁不是秘密,只是保持私隠,若是秘密勾當,就不會公然在禮賓府見設計師何周禮。

辯方又指,曾蔭權到內地汕頭度假後,以政府信紙致函有關酒店答謝,若是秘密,又為何要用政府信紙,並留下紀錄,這做法便不合邏輯。

辯方又稱,政府須要發出數碼廣播牌照多過雄濤廣播須要。辯方強調,控方常說官商勾結,但指這在本案中容易牽動公眾情緒、引起偏見,辯方再次提醒陪審團不要被偏見或推測所左右,應考慮是否真的有官商勾結。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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