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黃英豪涉賄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港聞
更新時間:12:50 2017-10-24 HKT
發佈時間:10:06 2017-10-24 HKT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指其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於○九年行賄已故上市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控辯雙方就永久終止聆訊於區域法院展開聆訊。控辯雙方早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十六條及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已陳詞完畢,游德康法官今於區域法院駁回辯方以上兩項申請,案件將於31日開審。

54歲被告黃英豪被控一項行賄罪,指他在09年8月19日以認股權賄賂許,作為許參與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法庭記者:梁銘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