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店鋪涉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膏 警拘31歲女子

港聞
更新時間:19:12 2017-06-01 HKT
發佈時間:19:10 2017-06-01 HKT
衞生署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旺角一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和管有含有「氟輕松丙酮脂」及「新霉素」的藥膏,並拘捕一名31歲女子。
署方早前跟進一宗市民投訴,發現上述店鋪出售一款以日文標籤的藥膏產品。初步調查顯示,上述藥膏含有「氟輕松丙酮脂」及「新霉素」。
發言人表示,「氟輕松丙酮脂」屬第1部毒藥,而「新霉素」為抗生素,須按醫生指示使用,並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
警方行動中拘捕一名3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和抗生素。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氟輕松丙酮脂」是治療各類炎症的類固醇,長期或大範圍使用可引起全身性副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肌肉萎縮、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甚至是骨質疏鬆。「新霉素」外用於治療皮膚感染,副作用包括皮膚痕癢及皮疹。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最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2年。而根據《抗生素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抗生素最高罰款3萬元元及監禁1年。
衞生署呼籲市民,不應在沒有醫生指引下自行使用受管制藥物。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附上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品質及效能並未獲保證。
當局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