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康文署及房屋署提醒市民切勿煲蠟 違者可被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中秋佳節將至,房屋署及康文署今日(26日)呼籲市民切勿煲蠟,或將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切勿拋擲熒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康文署表示,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及燒烤場)亂拋垃圾可被罰款1,500元,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則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房屋署特別提醒公共屋邨居民,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屬即時扣分項目(扣5分),觸犯者
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