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御醫、產科聖手梁淑德 被指使用催產素未解釋開藥原因並責罵病人 案件醫委會開審

更新時間:14:19 2026-08-19 HKT
發佈時間:14:19 2026-08-19 HKT

曾為多名城中名人接生、被譽為「婦產科聖手」的婦產科專科醫生梁淑德,被指於2017年為一名病人接生時,未有適當地記錄治療紀錄,期間又責罵病人,令對方感到受辱。案件今日(19日)於醫委會開審。

醫生梁淑德被指於2017年2月15日,作為一名註冊醫生,未有對其病人「馬桂蓮」(音譯)履行專業責任,包括未有正確記錄胎兒頭部位置、產婦的骨盆形狀或大小,及/或對病人使用催產素(oxytocin)。今次研訊小組主席由霍泰輝出任。

被指無檢查下要護士人手穿羊水

控方大律師孫文灝傳召投訴人馬女士出席作供。馬說,當日自己在養和醫院產房,梁醫生於電話中向她表明自己「下晝有啲嘢做」,要求馬打催生針或無痛分娩,並引述對方指「如果我打咗佢就趕得切嚟接生」。後來梁趕到醫院,到場後一直責罵她,並在無檢查情況下要護士人手穿羊水,又指對方當時表明「我𠵱家4點半就要走,你打唔打」,威逼自己打催產素。

辯方大律師馮國礎盤問下,馬女士承認,事件涉及的是自己的第二胎,而第一胎亦是由梁醫生經手,當時認為對方服務「無問題」,亦較有經驗,故選擇向她求醫。

馮續指,梁醫生曾向投訴人解釋,一般要誕下第二胎的產婦,多數會希望打催生劑,以便預測分娩時間,加上當時病人進度十分緩慢,故決定打催生劑。他又說,梁醫生當時未曾講過「4點半要走」,又指事發當日是星期三,而梁的診所星期三亦會休假。馬女士不同意該說法,指醫生當時未有解釋打催生劑原因,亦強調對方講過要4時半離開。

感羞辱及威逼事隔數年決定投訴

馬女士又指,事發後家人籲自己放下,惟一直對於當時受羞辱、威逼,覺得對自己造成創傷,亦經常發惡夢,故事隔數年才作出投訴。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陳健浩作供。陳健浩曾任4間醫院的婦產科部門主管,包括明愛醫院及廣華醫院,今年5月退休。他指出,歷產婦,即第二胎或以上的產婦,的確有機會使用催產素,但機會較初產婦低。考慮到當時病人感染乙型鏈球菌,一般會用抗生素作預防,但開出催產素並非常規做法,依他判斷未必會為今次個案的病人開出催產素,但他亦指不同醫生或有不同判斷,並不質疑有關做法。

召專家證人指其做法存在「落差」

陳於證詞中提到,今次梁醫生於病人紀錄中,雖已記錄使用催產素,惟未解釋原因。做法存在「落差」(notable gap)。因為催產素(oxytocin)並非完全無害,他認為醫生開藥之前會考慮平衡不同風險,惟紀錄中未有寫下開藥原因。他認為,未有進行相關紀錄做法不恰當,若是在他的下屬中發生,他會「話兩句」對方,惟不會將個案呈上醫委會處理。

馮國礎質疑,以往陳於公立醫院工作,而醫管局的醫生需要「交更」,每宗病人個案亦可能有多名醫生處理,為方便他人跟進,必需寫下當時進行的程序及判斷。不過私家醫院就由一名醫生、一個助產士處理,產婦生產後,毋需由他人跟進,認為醫生毋需為自己的判斷作詳細紀錄,亦認為醫生未有作紀錄提醒自己,不屬專業失德。

記者:伍萬庭

攝影:何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