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觀塘翠屏道遭撞斃 小巴司機認不小心駕駛 判200小時社服令兼停牌

更新時間:11:52 2026-08-19 HKT
發佈時間:11:52 2026-08-19 HKT

八旬老婦去年9月在觀塘翠屏道迴旋處遭小巴撞倒,送院後終告不治。66歲肇事小巴司機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停牌6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雖然控方以較輕微的不小心駕駛罪起訴,但案件始終牽涉人命傷亡,需反映在社服令時數上。

被告黎亞奀,曾一度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控方早前修訂控罪為不小心駕駛罪,被告認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9月21日在觀塘翠屏道近燈柱AA0887不小心駕駛一輛公共小巴。

被告收掣不及撞倒死者

案情透露,當日傍晚,被告駕駛涉案小巴在觀塘翠屏道行駛,當日是雨天,但小巴運作正常。當小巴駛至案發地點時,死者關順興從行人安全島衝出馬路,被告收掣不及撞上死者。當救護車到場時,死者雖然仍有呼吸脈搏,但已失去意識,她送往醫院搶救,至9月28日凌晨證實死亡。小巴案發時車速約每小時20公里,警方在現場拘捕被告,警誡下稱他在死者走出馬路前,並未察覺對方。

辯方今補充求情指,感化官報告正面,建議較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惟辯方望法庭念及被告已66歲,亦承諾不再駕駛,重犯機會近乎零,可判處接近160小時的時數。

案件編號:KTCC191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