糞便嵌塞精神病漢被診為腸胃炎亡 醫生代表指當日不做X光及探肛檢查屬可接受判斷
發佈時間:12:35 2026-08-11 HKT
有糞便嵌塞病史的中年思覺失調患者於前年因肚痛及嘔吐到屯門醫院求診,醫生疑誤診為腸胃炎,患者同日死於糞便嵌塞導致腸阻塞。案件今早在死因庭續審,急症室醫生代表進行結案陳詞指,醫生為患者進行觸診及聽診,患者腹部柔軟及腸鳴音正常,判斷患者屬腸胃炎。專家證人同意醫生的判斷,認為患者當時的病況屬糞便嵌塞的可能性較低,而不做X光及探肛檢查是可以接受的判斷。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將案件押後明天續審,料引導陪審團退庭商議。
醫生代表:死者當日病況不一定要做X光檢查
醫管局方結案陳詞指,死者患有精神分裂症,生前為欣榮康復中心的院友,並持續接受青山醫院的治療。家屬關注,死者於2024年2月1日因白血球上升而到屯門醫院檢查,質疑院方沒有詳細檢查。院方引述專家證人雷頌恩醫生供詞指,死者當時沒有發燒及發炎的跡象,院方批准同日出院是合符標準。
羅蔚山大律師代表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麥浩恒結案陳詞指,死者張志強於2024年3月2日上午10時許因肚痛及嘔吐等到急症室求診,麥為死者進行觸診及聽診,死者的腹部柔軟及非硬,腸鳴音正常,血壓正常等。麥檢閱死者的醫療紀錄,得悉死者曾有糞便嵌塞病史,而麥經檢查後臨床判斷糞便嵌塞的可能性較低,認為病況較符合腸胃炎的診斷。
羅指出,家屬關注麥沒有為死者進行X光檢查。羅引述專家證人楊聿川醫生供詞,死者的腹部柔軟,腸鳴音正常,血壓正常等,非屬一定要做X光檢查的情況,麥不做X光檢查是可以接受的判斷,部分醫生在此情況下亦會選擇不做X光檢查,麥並非唯一醫生會作此判斷。楊另提及,死者當時的情況並不似糞便嵌塞,楊同意麥的臨床判斷是腸胃炎。
專家證人認為面對肚痛嘔吐病人應詢問大便史
羅引述家屬質疑,麥沒有為死者進行指檢探肛檢查。楊供稱,指檢非一定要為每個病人做的檢查,在大學教學中規定要為每個病人探肛,但現實中視乎醫生的判斷及考慮,惟同意病人的病史是決定要否探肛的基礎。羅另指家屬關注,醫生是否一定要詢問病人的大便史。楊認為,這屬醫生的個人醫療決定,惟若面對有肚痛及嘔吐等的病人,而沒有詢問大便史「係唔應該發生」。羅引述麥供稱,忘記有否問死者的大便史,惟一般都會問,同意醫療紀錄沒有相關資料,但有機會「漏寫」了。
羅續稱,麥檢查到死者的心跳較正常的高,惟腸胃炎的患者亦會因嘔吐等導致心跳快,麥判斷不須因此入院。楊認為,麥的處理手法正確,急症室沒有太多資源為每個病人進行詳細檢查,當時死者的心跳比正常高10下,非不能接受的水平,而在本案中心跳快的問題並非死者致命的原因。羅引述高永富醫生供詞,指糞便嵌塞是身體自然產生,屬可以致命的狀況。楊亦供稱,死者事發當晚自行走到廁所,及後被發現倒臥在廁所,是快速突然的情況。高及楊均認為,死者當時較大可能是細菌入血導致敗血性休克。
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主理,由5男女陪審團共同審理,醫管局及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麥浩恒並列利害關係方。死者張志強終年43歲,生前為欣榮康復中心的院友,曾有糞便嵌塞的病史,且患有思覺失調及智商低下的情況,曾於青山醫院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CCDI-468/2024(SH)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