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改革│公眾諮詢期今日屆滿 社福界肯定改革方向 促完善前線培訓及公眾教育

更新時間:08:00 2026-08-05 HKT
發佈時間:08:00 2026-08-05 HKT

政府就「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的公眾諮詢期今日(5日)屆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表示,至今收到的意見中,超過九成半表示支持。《星島》記者近日訪問各界對修訂法例建議的意見,整體對改革方案持正面態度,但強調法例通過後,亦需同步推進前線人員培訓及公眾教育等。

方案建議將同意性行為的年齡統一定為16歲,任何人如與16歲以下的人發生性行為須負刑事責任,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陳文宜認為,方案加強保障兒童的方向十分值得肯定,觀察到坊間大部分團體對改革方案持正面態度。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期望未來陪審團指引會涵蓋諮詢文件所提倡的相關原則,落實新法例的精神。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期望未來陪審團指引會涵蓋諮詢文件所提倡的相關原則,落實新法例的精神。

文件為性行為中「同意」此一法律概念訂定條文,指出任何人都有權為「同意」附加條件和限制,亦可在性行為開始前或進行期間撤回相關「同意」。陳文宜表示,有了法律概念的實質定義後,各界應多多推廣,確保大眾了解新法例定義,免得誤墮法網。她強調,教育必須與立法同步進行,實際審理時陪審團如何判斷,仰賴社會大眾對新法例的認識。

陳文宜強調,受害人實際使用保護措施時面對的最大障礙是制度的不確定性,「很多保護措施是法庭要按個別情況個別決定,受害人會因而焦慮。」她建議政府設立清晰的步驟,讓受害人清楚所面臨的程序。她亦呼籲司法程序中各部門應加強資訊流通和協作,她解釋,重複講述創傷經歷對受害人來說相當困難,若每到一個部門就要重新作供會造成二次傷害,無法保障受害人。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認為,很多建議都比法律改革委員會先前的諮詢文件「行前了一步」。她特別提到,文件指出「某人對個別性行為給予同意,並不暗示對其他性行為給予同意,例如同意接吻並不暗示同意性交」,這些概念上的轉變若能落實,對尊重性自主權有重要意義。她期望未來陪審團指引會涵蓋諮詢文件所提倡的相關原則,落實新法例的精神。

在加強受害人保護方面,兩人認為建議措施方向正確,但執行細節和配套必須跟上。葉卓怡指出,雖然文件將電視直播作供等保護受害人的措施擴展至更多性罪行,但前線人員對相關措施認知不足。她指出,有時候前線人員會以為只有兒童才可申請透過電視出庭作供,但其實成年人都可申請,強調立法後應加強培訓司法程序人員,確保受害人能享有法定的權利。

葉卓怡認為,政府應推行大規模教育活動,「我們應如何確認對方同意,如何接受拒絕?現時香港未有清晰指引規定學校安排多少課時在性教育上,亦未有標準評判內容是否夠全面,希望未來有多些討論。」

對於方案建議將強姦罪範圍擴展至涵蓋插入肛門及口腔的行為,插入的不僅限於陽具,插入和被插入方亦無分性別。新思維副秘書長彭意婷認為,相關建議確實有必要,指出過去有不少侵犯行為既非傳統意義上的插入式強姦,又遠遠超出大眾對「非禮」的理解,只能以「猥褻侵犯」等罪名處理,難以充分反映行為的嚴重程度。

記者 周育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