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認濫收車資逾百元 官斥:影響香港形象令旅客失去信心 判處罰款8千元

更新時間:14:45 2026-07-13 HKT
發佈時間:14:45 2026-07-13 HKT

44歲的士司機今年5月在迪士尼樂園主動詢問由警方喬裝的乘客「去邊」,及後接載對方前往沙田的酒店,惟途中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及濫收逾百元車資。的士司機今(13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到開始記錄位置共兩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此類罪行日益猖獗,影響香港形象,令旅客對香港失去信心,終判處被告罰款共8千元。

被告劉耀祖,承認收取超過指明的適當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到開始記錄位置罪。

控罪指,他於2026年5月1日,在沙田凱悅酒店外身為市區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收取超過香港法例第374D 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附表 5 所指明的適當收費率計算的車費;另於同日,在大嶼山迪士尼樂園公共運輸交匯處,身為市區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在該的士的租用已被租用時,沒有迅速將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撥到開始記錄位置。

案情指,警方於今年5月1日晚上 9 時許在迪士尼樂園進行「放蛇」行動,警員喬裝顧客後,被告主動接近警員,並問對方「去邊」。警員以手機展示沙田凱悅酒店的地址,被告則回應「350」,警員隨後以普通話問「點去」,被告便以普通話着他上車。惟在警員上車後,被告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便開車,及後的士於晚上10時許到達目的地,警員向被告繳付400元車資,而被告則找續50元,其後警員表明身分並拘捕被告。而該程的士標準收費應為250元。

案件編號:WKCC3288/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