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认滥收车资逾百元 官斥:影响香港形象令旅客失去信心 判处罚款8千元

更新时间:14:45 2026-07-13 HKT
发布时间:14:45 2026-07-13 HKT

44岁的士司机今年5月在迪士尼乐园主动询问由警方乔装的乘客「去边」,及后接载对方前往沙田的酒店,惟途中没有按下的士计程表及滥收逾百元车资。的士司机今(13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没有拨动的士计程表指示器到开始记录位置共两罪。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指,此类罪行日益猖獗,影响香港形象,令旅客对香港失去信心,终判处被告罚款共8千元。

被告刘耀祖,承认收取超过指明的适当收费率的的士租用费及没有拨动的士计程表指示器到开始记录位置罪。

控罪指,他于2026年5月1日,在沙田凯悦酒店外身为市区的士的司机,无合理辩解而收取超过香港法例第374D 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附表 5 所指明的适当收费率计算的车费;另于同日,在大屿山迪士尼乐园公共运输交汇处,身为市区的士的司机,无合理辩解而在该的士的租用已被租用时,没有迅速将的士计程表指示器拨到开始记录位置。

案情指,警方于今年5月1日晚上 9 时许在迪士尼乐园进行「放蛇」行动,警员乔装顾客后,被告主动接近警员,并问对方「去边」。警员以手机展示沙田凯悦酒店的地址,被告则回应「350」,警员随后以普通话问「点去」,被告便以普通话着他上车。惟在警员上车后,被告没有按下的士计程表便开车,及后的士于晚上10时许到达目的地,警员向被告缴付400元车资,而被告则找续50元,其后警员表明身分并拘捕被告。而该程的士标准收费应为250元。

案件编号:WKCC3288/2026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