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車司機提早至65歲體檢 65歲至70歲變「五年兩檢」 運輸署可要求司機交醫療報告

更新時間:19:21 2026-07-10 HKT
發佈時間:19:21 2026-07-10 HKT

近年發生多宗交通事故涉及高齡商用車司機,包括今年5月牛頭角發生恐怖奪命車禍,七旬的士司機駕車失控剷上行人路,女途人遭遇橫禍。政府早在2023年提出收緊有關高齡司機的體檢規定,體檢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並由「三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惟一直未有下文。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0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收緊商用車輛司機須接受體格評估以獲發駕駛執照的年齡要求,由70歲提早至 65 歲;及縮短 65 歲或以上商用車輛司機駕駛執照的有效期,以增加年長司機體格評估的頻率,保障安全。根據方案,改為65歲通過體檢可續牌3年,至68歲再體檢,通過可續牌兩年,至年滿70歲才須一年一檢,換言之,65至70歲只需「五年兩檢」。

商用車65至 67歲的執照申請人 可獲發3年執照

根據政府文件,參考不少地方一般要求「商用車輛」司機比「非商用車輛」駕駛者更早進行體格評估,在考慮到本地實際情況後,當局建議收緊商用車輛駕駛執照申請人須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要求,由 70 歲提早至 65 歲,並縮短年滿 65 歲以上申請人的正式駕駛執照的有效期,讓司機作更頻繁的體格評估。具體
建議如下:

(a) 年齡介乎 65 至 67 歲的執照申請人,可獲發三年有效期的駕駛執照;

(b) 年齡介乎 68 至 69 歲的執照申請人,可獲發兩年有效期的駕駛執照;及

(c) 年滿 70 歲或以上的執照申請人,可獲發一年有效期的駕駛執照。

上述(a)至(c)年齡組別的執照申請人須分別於三年、兩年及每年通過體格評估方可續領執照,比現行做法嚴格。

非商用車體檢要求維持不變

非商用車輛駕駛執照申請人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要求將維持不變,即申請人在 70 歲或以上才需要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亦可選擇續領其正式駕駛執照一年或三年。為保留彈性,65 歲或以上的商用車輛正式駕駛執照持有人,亦可按其意願選擇只續領非商用車輛的駕駛資格,並可在其商用車駕駛資格已逾期不超過三年之內,按現行法例安排,毋須報考相關駕駛考試而再次申請續領相關商用車駕駛資格。

運輸署可要求提交醫療報告 不遵從可取消駕照

根據現行法例,運輸署在處理「懷疑司機健康有問題個案」時,若有關司機拒絕授權運輸署查閱其醫療報告,運輸署便無法評估他是否適合駕駛。為優化署方在處理這些情況的能力,當局建議賦權運輸署署長,如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的健康狀況有懷疑(如經執法部門轉介個案),可要求他們提交醫療報告;如有關人士不遵從,署方可取消有關駕駛執照、拒絕簽發或將其執照續期。不過,如該人其後於駕駛執照被取消後三年內提交醫療報告,證實其並未患有相關疾病或身體傷殘,署方可撤銷相關決定,並恢復該駕駛執照。

體檢制定標準化指引

另外,政府正制定一套全新的評估指引,參考現時醫院管理局的相關指引及多個地方的做法,系統性地列出視力、視野、聽力,以及法例所指明的其他疾病及身體傷殘項目的評估要求。運輸署已在 2025 年第四季推行體格評估試驗計劃,邀請年長商用車輛司機及醫生按照擬議的評估指引及體格檢驗證明書進行體格評估。試驗計劃反應十分正面,參與醫生普遍認為評估指引及證明書實用可行,有助他們有系統地記錄司機的體格評估結果,而參與司機亦滿意體格評估整體的流程安排。

另一方面,建議的法例修訂及全新的評估指引會提供靈活性,讓醫生在臨床檢查時如發現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需要更深入評估,可按個別情況進行特定功能測試(如認知及活動能力測試),或作出專科或專職醫療轉介(例如由職業治療師進行駕駛能力相關的活動及認知評估,如反應力和執行能力等測試),毋須把活動及反應測試或專科醫療評估設為強制檢查項目,從而在體格評估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及申請人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當局正與醫務衞生局研究,讓為司機進行體格評估的醫生,可經「醫健通」簽發體格檢驗證明書,並建立系統資料傳輸機制,以便將評估結果傳送至運輸署以應用於駕駛執照申請。有關安排便利司機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及駕駛執照申請,醫生亦可在病人同意下透過「醫健通」取覽相關病歷紀錄,從而提升體格評估的準確性與效率。

設法定年齡限制?政府:先落實加強商用車司機體檢要求

近年司機老化問題嚴重,有議員建議為職業商用車司機設法定年齡限制,政府文件指,世界各地運輸業的情況不盡相同,做法各有差異,例如,澳洲、加拿大和英國等地沒有限制,內地則按年齡限制可駕駛的車種。考慮到上文建議(包括為商用車輛司機訂立更嚴格的體格要求,把該等司機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門檻降低,並縮短其駕駛執照有效期,使年長商用車輛司機更早進行體格評估及增加頻率)有助年長商用車輛司機及早了解身體狀況,並預防和醫治有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疾病,亦是其他地方較普遍的做法,政府建議先盡快落實加強商用車司機體格證明的要求,通過客觀的體格評估篩查出不適合駕駛的司機,同時透過配套措施協助年長商用車輛司機持續管理健康,從而保障道路安全。

在此基礎上,政府將綜合考慮業界的發展情況、安全風險及其他地方的經驗等因素,持開放態度聆聽各界對於制定商用車輛司機年齡上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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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方案

另一方面,政府亦積極研究利用科技協助司機安全駕駛。其中,目前近四成專營巴士已安裝相關「司機狀態監察系統」,偵測司機的疲勞狀況,並發出警示。運輸署已計劃透過專營權協議,規定所有新購置的專營巴士須強制安裝這類系統。

運物局計劃將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方案,並同步繼續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為前線醫生製作示範短片、發布評估指引、向業界宣傳、更新有關表格、推動與「醫健通」系統的銜接等,爭取在明年年中落實立法建議下的新體格證明要求及相關配套措施。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下周五(17日)將討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