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拖屍案丨稱助女友減肥以棍施襲 無業男誤殺罪成8.10判刑 待索取心理報告

更新時間:11:49 2026-07-06 HKT
發佈時間:11:49 2026-07-06 HKT

29歲無業男子涉於2022年4月在洪水橋住所內以棍擊斃30歲逾200磅女友,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一時錯手用棍仆死咗佢」。他自辯時稱女友契家姐指女友患胖死症及嚴重自殘傾向,他為協助女友減肥才被迫毆打女友以防女友入眠,又指女友曾拿通渠水淋潑身體自殘,他其後以為女友已死,故以保鮮紙包裹其頭部以便搬屍。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法官張慧玲今把案件押後至8月10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開審前擬認誤殺不獲控方接納

男被告吳家聲否認於2022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在香港元朗洪水橋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葉芷清,但承認阻止合法埋葬葉芷清的屍體。被告開審前擬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經過11日審訊後,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死者驗屍結果顯示,死者葉芷清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頭頂有鈍器引致的傷痕,後腦位置大面積出血,身體逾半遭腐蝕性液體燒傷,死因是窒息、頭傷和大面積皮膚燒傷。

辯稱怕被迫以木棍毆打死者

被告吳家聲自辯稱,他因為害怕契家姐,故在契家姐在場時一定要打死者,他曾取木棍毆打死者手臂。死者最終被他以木棍打至一動不動,皮膚已嚴重腐化。他承認他被捕後警誡下曾稱:「我一時錯手用棍仆死咗佢」,但在庭上強調「我從頭到尾都無打佢個頭」,又指「我唔想傷害佢」。

被告指,死者契姐夫蔡志朗發現死者死亡後,曾建議他以紅白藍膠袋裝屍、床褥捲屍、膠紙綑綁、肢解或焚屍,但他表示死者太重,他幻想到肢解片段又認為「畫面好血腥」,故不敢下手。他最終以棉被、膠紙及保鮮紙包裹死者,以垃圾袋蓋上全身,用板車搬屍出門,計劃棄屍、找途人協助或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HCCC340/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