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小巴撞傷八旬老婦 司機認危駕罰款1萬元囚4星期緩刑1年
更新時間:10:43 2026-06-30 HKT
發佈時間:10:43 2026-06-30 HKT
發佈時間:10:43 2026-06-30 HKT
89歲老婦去年10月在觀塘橫過馬路時遭小巴撞倒,受傷留醫34日。六旬小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3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案發時小巴並非急速轉左,並考慮到事主在綠燈閃爍期間踏出馬路,而被告因打算左轉而疏忽觀察右側過馬路的事主,終判囚4星期、緩刑1年,並罰款1萬元和停牌兩年。
61歲被告龔少雄,承認於2025年10月4日,在觀塘輔仁街近物華街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黃傍興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發當日中午,被告駕駛涉案小巴停在物華街與輔仁街交界的左一線,打算左轉駛入輔仁街,而事主則身處行人過路處右側,並在綠燈閃爍時踏出馬路。事主步速緩慢,當行人過路處燈號轉為紅燈時,她仍在過馬路,及後遭涉案小巴撞上。事主送院診治,其左眼眶腫脹、頭部及左膝有裂傷、小腦膜出血等,須留醫34日。
劉官今判刑時,採納辯方求情指事主在綠燈閃爍期間踏出馬路,並在轉為紅燈後繼續過馬路,而涉案小巴並非急速轉左,被告亦因打算左轉而關注左側行人,但疏忽觀察右側過馬路的事主,加上陽光猛烈也影響了被告觀察,而小巴車身較長,故被告須「偷位」才能左轉。
考慮到被告認罪,劉官終判處被告監禁4星期、緩刑1年,並罰款1萬元和停牌兩年。
案件編號:KTCC407/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