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涉危駕撞斃女途人 被告稱有收掣惟車仍滑行 事後見死者頭部「喺個轆度」

更新時間:13:12 2026-06-22 HKT
發佈時間:13:12 2026-06-22 HKT

鑽石山前年8月發生致命交通意外,一輛小巴撞向正在過路的47歲女途人,女途人疑被捲落車底,送院搶救後不治。涉案小巴司機今早在區域法院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開審,辯方指被告願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未獲接納。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指案發時「開收音機聽,所以就唔係好聽到外邊有聲」,在意外發生後驚見事主的頭部在「車頭車底,喺個轆度」。開案陳詞指,救護員到場救出事主後,事主已經無呼吸及脈搏,送院後被證實死亡,死因為頭及胸受傷。審訊明續。

被告稱意外後發現事主頭部「喺個轆度」

66歲男被告梁錦成,被控於2024年8月28日,在香港黃大仙龍蟠街近燈柱DF4607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陳麗虹死亡。

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被告憶述案發時自己駕駛小巴右轉入交匯處後,才留意到正在過路的事主,被告明言「當時我收掣,但架車不受控制向前滑行」,被告在意外發生後下車觀察情況,發現事主「係我玻璃下面」,形容事主的頭部在「車頭車底,喺個轆度」,直言「我剩係望到頭髮係左邊個轆」,表示「一路見到啲血」,故「我無埋去睇」,並隨即報警求助。被告被問及有否在碰撞時聽見聲響時,被告則回應「當時我開收音機聽,所以就唔係好聽到外邊有聲」。

事主遭小巴輾過身體多處骨折搶救不治

開案陳詞指,被告於前年8月28日上午10時許在黃大仙龍蟠街鑽石山站公共運輸交匯處駕駛綠色公共小巴,當時的行人輔助線無交通燈。當被告駛近交匯處入口時,被告以時速約26公里右轉入交匯處入口,期間47歲事主陳麗虹正在橫過行人輔助線。而被告在右轉期間,小巴的右邊車頭撞到正在橫過行人輔助線的事主,事主被撞倒地上及被小巴輾過,小巴撞到交匯處入口右邊欄杆後停下來。救護員到場救出事主後,事主已經無呼吸及脈搏,送至基督教聯合醫院後被證實死亡。

醫療報告顯示,事主到達聯合醫院急症室時,其口鼻不斷滲出血液、肋骨多處骨折及左肩胛骨骨折、及身體多處擦傷,在搶救期間插入喉管時,有血液由事主的氣管滲出,並出現因鈍性創傷引致的心臟停頓,終搶救不治身亡。屍體剖驗報告顯示,事主的直接死因是頭及胸受傷。同日,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指,當被告留意到事主後,曾踩腳掣打算停車,惟車輛依然向前滑行。承認事實指,被告於1984年獲得私家車駕駛執照,於1987年獲得公共小巴駕駛執照,案發時有40年駕駛經驗,沒有刑事及交通定罪紀錄。

案件編號:DCCC829/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