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机涉危驾撞毙女途人 被告称有收掣惟车仍滑行 事后见死者头部「喺个辘度」

更新时间:13:12 2026-06-22 HKT
发布时间:13:12 2026-06-22 HKT

钻石山前年8月发生致命交通意外,一辆小巴撞向正在过路的47岁女途人,女途人疑被卷落车底,送院抢救后不治。涉案小巴司机今早在区域法院否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开审,辩方指被告愿承认不小心驾驶罪未获接纳。庭上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被告指案发时「开收音机听,所以就唔系好听到外边有声」,在意外发生后惊见事主的头部在「车头车底,喺个辘度」。开案陈词指,救护员到场救出事主后,事主已经无呼吸及脉搏,送院后被证实死亡,死因为头及胸受伤。审讯明续。

被告称意外后发现事主头部「喺个辘度」

66岁男被告梁锦成,被控于2024年8月28日,在香港黄大仙龙蟠街近灯柱DF4607在道路上危险驾驶公共小巴,引致陈丽虹死亡。

庭上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被告忆述案发时自己驾驶小巴右转入交汇处后,才留意到正在过路的事主,被告明言「当时我收掣,但架车不受控制向前滑行」,被告在意外发生后下车观察情况,发现事主「系我玻璃下面」,形容事主的头部在「车头车底,喺个辘度」,直言「我剩系望到头发系左边个辘」,表示「一路见到啲血」,故「我无埋去睇」,并随即报警求助。被告被问及有否在碰撞时听见声响时,被告则回应「当时我开收音机听,所以就唔系好听到外边有声」。

事主遭小巴辗过身体多处骨折抢救不治

开案陈词指,被告于前年8月28日上午10时许在黄大仙龙蟠街钻石山站公共运输交汇处驾驶绿色公共小巴,当时的行人辅助线无交通灯。当被告驶近交汇处入口时,被告以时速约26公里右转入交汇处入口,期间47岁事主陈丽虹正在横过行人辅助线。而被告在右转期间,小巴的右边车头撞到正在横过行人辅助线的事主,事主被撞倒地上及被小巴辗过,小巴撞到交汇处入口右边栏杆后停下来。救护员到场救出事主后,事主已经无呼吸及脉搏,送至基督教联合医院后被证实死亡。

医疗报告显示,事主到达联合医院急症室时,其口鼻不断渗出血液、肋骨多处骨折及左肩胛骨骨折、及身体多处擦伤,在抢救期间插入喉管时,有血液由事主的气管渗出,并出现因钝性创伤引致的心脏停顿,终抢救不治身亡。尸体剖验报告显示,事主的直接死因是头及胸受伤。同日,被告被捕后于警诫下指,当被告留意到事主后,曾踩脚掣打算停车,惟车辆依然向前滑行。承认事实指,被告于1984年获得私家车驾驶执照,于1987年获得公共小巴驾驶执照,案发时有40年驾驶经验,没有刑事及交通定罪纪录。

案件编号:DCCC829/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