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稱因租務糾紛遭5男女1公司誹謗 入稟法院求頒令禁制及索償

更新時間:18:47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18:47 2026-06-05 HKT

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入稟區域法院,指因租務糾紛而遭5男女及一間公司誹謗,他們於九龍城廣場張貼誹謗海報,又在Facebook發布誹謗影片等,對潘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潘遂興訟索賠,同時要求法院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發布誹謗內容,並須移除相關影片和道歉。

指雙方協議以終修費抵租金事後對方反口並追租

原告為潘焯鴻,被告依次為梁配輝、李穆清、鄒建平、蘇詠彤、Good Focus Holdings Limited(下稱Good Focus),及梁寶玲。梁配輝和女友李穆清是Good Focus的董事,鄒建平和蘇詠彤是Good Focus的僱員。梁寶玲則是穗禾苑的一名業主,有Good Focus前員工表示,梁寶玲曾聯繫鄒、蘇等人作出針對原告的誹謗言論。

入稟狀指,潘焯鴻為香港方略有限公司的董事。香港方略自2024年9月3日與Good Focus簽訂租約,租用九龍城廣場4樓的物業。由於Good Focus未能按協議將租用的空間移交香港方略,並於2024年10月邀請香港方略維修設施,雙方同意以維修費用結算租金,Good Focus後來反口否認上述協議,香港方略遂向區院興訟。Good Focus其後於去年11月反告香港方略拖欠租金。最終法院裁定,由於雙方僅交付了16%租用空間,並不存在未付租金。

指被告等人發布誹謗言論致原告聲譽與收入受損

原告指眾被告自去年6月起,透過社交媒體發布誹謗言論,包括在九龍城廣場的店面、攤位及外牆張貼海報,在Facebook頁面「KCP 九龍城廣場」及「大話潘焯鴻關注組」發布影片等。相關海報和影片含冒犯字句且內容失實,亦洩露潘焯鴻的個人資料。

原告認為,有關言論損害其個人專業及商業聲譽,造成情緒困擾及經濟損失。而香港方略原租用的空間已丢空,損失收入逾700萬港元。

原告為此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發布或展示誹謗內容,下令被告移除所有誹謗內容,並公開道歉聲明。原告另申索誹謗和中傷的損害賠償以及相關利息等。

案件編號:DCCJ2849/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