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鸿称因租务纠纷遭5男女1公司诽谤 入禀法院求颁令禁制及索偿
发布时间:18:47 2026-06-05 HKT
中科兴业董事总经理潘焯鸿入禀区域法院,指因租务纠纷而遭5男女及一间公司诽谤,他们于九龙城广场张贴诽谤海报,又在Facebook发布诽谤影片等,对潘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潘遂兴讼索赔,同时要求法院颁下禁制令,禁止被告继续发布诽谤内容,并须移除相关影片和道歉。
指双方协议以终修费抵租金事后对方反口并追租
原告为潘焯鸿,被告依次为梁配辉、李穆清、邹建平、苏咏彤、Good Focus Holdings Limited(下称Good Focus),及梁宝玲。梁配辉和女友李穆清是Good Focus的董事,邹建平和苏咏彤是Good Focus的雇员。梁宝玲则是穗禾苑的一名业主,有Good Focus前员工表示,梁宝玲曾联系邹、苏等人作出针对原告的诽谤言论。
入禀状指,潘焯鸿为香港方略有限公司的董事。香港方略自2024年9月3日与Good Focus签订租约,租用九龙城广场4楼的物业。由于Good Focus未能按协议将租用的空间移交香港方略,并于2024年10月邀请香港方略维修设施,双方同意以维修费用结算租金,Good Focus后来反口否认上述协议,香港方略遂向区院兴讼。Good Focus其后于去年11月反告香港方略拖欠租金。最终法院裁定,由于双方仅交付了16%租用空间,并不存在未付租金。
指被告等人发布诽谤言论致原告声誉与收入受损
原告指众被告自去年6月起,透过社交媒体发布诽谤言论,包括在九龙城广场的店面、摊位及外墙张贴海报,在Facebook页面「KCP 九龙城广场」及「大话潘焯鸿关注组」发布影片等。相关海报和影片含冒犯字句且内容失实,亦泄露潘焯鸿的个人资料。
原告认为,有关言论损害其个人专业及商业声誉,造成情绪困扰及经济损失。而香港方略原租用的空间已丢空,损失收入逾700万港元。
原告为此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被告发布或展示诽谤内容,下令被告移除所有诽谤内容,并公开道歉声明。原告另申索诽谤和中伤的损害赔偿以及相关利息等。
案件编号:DCCJ2849/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