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樓宇大維修消防安全措施 物管業界須確保消防設施持續有效運作

更新時間:07:00 2026-06-03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6-06-03 HKT


從樓宇的規劃、設計、施工、完工落成,以至日常維修保養和大廈管理的各個階段,消防處與屋宇署均嚴格履行監管職責。而大廈管理方面,持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對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亦至關重要。

消防處署理消防區長(支援課)黃偉權及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周少燕接受《星島》專訪時表示,在審批建築圖則階段,屋宇署會就樓宇規劃、設計和建造進行審核,當中包括樓宇的消防安全建造(如逃生途徑及耐火結構),以確保樓宇業主及使用人在火警時得到適當安全保障;而消防處則會規劃主動消防安全設施(如火警警報及消防栓/喉轆系統)的技術配置及滅火效能。在施工期間及完工驗收時,兩個部門均會到現場視察及進行測試,確保所有設施符合法定要求後,才會發出相關證明書及佔用許可證。

署理消防區長(支援課)黃偉權。
署理消防區長(支援課)黃偉權。
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周少燕。
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周少燕。

物管把關 全面防護

一般而言,物管公司須確保逃生途徑暢通無阻,並確保耐火間隔沒有被改動,以維持樓宇耐火效能。至於主動消防安全設施,黃偉權亦表示物管公司須協助業主委託註冊消防承辦商,按香港法例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進行年檢及向消防處遞交證書,確保設備時刻有效操作。此外,物管公司亦須落實風險管理,制訂應變程序及安排定期火警演習。
 

若防火門欠妥或未能保持關閉,逃生途徑防火屏障的耐火效能會受影響,增加火警時煙霧及火勢蔓延的風險。
若防火門欠妥或未能保持關閉,逃生途徑防火屏障的耐火效能會受影響,增加火警時煙霧及火勢蔓延的風險。
樓宇通道如有雜物堆積,會阻塞逃生路線,對住戶構成安全隱患。
樓宇通道如有雜物堆積,會阻塞逃生路線,對住戶構成安全隱患。
外牆棚架須使用符合認可標準的阻燃物料。
外牆棚架須使用符合認可標準的阻燃物料。
大廈不能存放過量危險品或易燃物料,以免增加火警風險。
大廈不能存放過量危險品或易燃物料,以免增加火警風險。

業界指引 明確規範
 

為確保樓宇進行大維修期間的施工及消防安全,並保障大廈佔用人,兩個部門一直保持密切溝通。周少燕表示,屋宇署不時發出作業守則及通告函件,提醒業界注意相關規範。屋宇署早前向業界發出「進行樓宇大維修須採取的消防安全預防措施」通告函件,再次提醒業界要遵守《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的相關要求,強調在進行改動、加建、翻新及維修工程時,不應因施工便利而損及樓宇的消防安全設施。該通告函件除了提及有關樓宇消防安全建造的設施外,亦涵蓋主動消防安全設施,明確指出所有涉及管理或關閉消防裝置及設備的事宜,必須嚴格按照消防處的規定執行。
 

具體要點包括:
 

●工程期間,所有逃生途徑必須時刻保持暢通無阻,防火門須確保狀況良好並時刻保持關閉,以有效阻隔煙霧及火勢蔓延至其他樓層。

●倘工程涉及更換防火屏障(如防火門或防火固定窗),承建商必須在舊防火屏障拆除後隨即安裝新防火屏障;若無法即時完成,則必須使用具備同等耐火效能的臨時防火屏障作防護,以確保建築物的防火分隔與完整性。

●所有在棚架鋪設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必須符合認可的阻燃標準,並且在上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測試。

●不得使用可燃物料(例如發泡膠板)鋪設於外牆或窗戶。

●除進行必要的工序(例如打鑿)時受影響的局部位置需短暫遮蓋外,嚴禁遮蓋窗戶,以免阻礙光線照明及住戶視線,導致在火警發生時難以察覺,同時令救援人員難以識別受困市民位置。
 

實務指南 便利業界

本報了解屋宇署今年6月1日發出「進行樓宇大維修工程消防安全注意事項」小冊子(https://www.bd.gov.hk/doc/tc/resources/pamphlets-and-videos/fire-safety-precautionary-measures-for-large-scale-repair-works-c.pdf),詳細列明應做事項(如在工程開展前進行詳細消防風險評估;確保消防裝置及設備在有效操作狀態等),以及不應做事項(如不得拆除或改動逃生途徑/防護門廊的圍牆或窗戶作其他用途;不得將雜物、工程廢料或可燃物料靠近或囤積於棚架等),以協助前線工程及物業管理人員掌握具體細則,同時加強巿民對相關事宜的認識。

一直以來,消防處與屋宇署保持緊密合作,雙方除設有恆常的協調機制外,亦會定期舉行高層會議,針對建築及消防安全技術的發展優化分工流程,並深入探討提升聯合執法的協同效應,確保建築物無論是新落成、在日常物業管理或是進行大型維修工程期間,均能維持其消防安全水平,讓居民住得安心。
 

市民及業界如欲查詢工程期間的消防安全要求,可致電消防處(2723 8787)或屋宇署(2626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