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楼宇大维修消防安全措施 物管业界须确保消防设施持续有效运作

更新时间:07:00 2026-06-03 HKT
发布时间:07:00 2026-06-03 HKT


从楼宇的规划、设计、施工、完工落成,以至日常维修保养和大厦管理的各个阶段,消防处与屋宇署均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而大厦管理方面,持牌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对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亦至关重要。

消防处署理消防区长(支援课)黄伟权及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周少燕接受《星岛》专访时表示,在审批建筑图则阶段,屋宇署会就楼宇规划、设计和建造进行审核,当中包括楼宇的消防安全建造(如逃生途径及耐火结构),以确保楼宇业主及使用人在火警时得到适当安全保障;而消防处则会规划主动消防安全设施(如火警警报及消防栓/喉辘系统)的技术配置及灭火效能。在施工期间及完工验收时,两个部门均会到现场视察及进行测试,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法定要求后,才会发出相关证明书及占用许可证。

署理消防区长(支援课)黄伟权。
署理消防区长(支援课)黄伟权。
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周少燕。
屋宇署高级屋宇测量师周少燕。

物管把关 全面防护

一般而言,物管公司须确保逃生途径畅通无阻,并确保耐火间隔没有被改动,以维持楼宇耐火效能。至于主动消防安全设施,黄伟权亦表示物管公司须协助业主委托注册消防承办商,按香港法例第95B章《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进行年检及向消防处递交证书,确保设备时刻有效操作。此外,物管公司亦须落实风险管理,制订应变程序及安排定期火警演习。
 

若防火门欠妥或未能保持关闭,逃生途径防火屏障的耐火效能会受影响,增加火警时烟雾及火势蔓延的风险。
若防火门欠妥或未能保持关闭,逃生途径防火屏障的耐火效能会受影响,增加火警时烟雾及火势蔓延的风险。
楼宇通道如有杂物堆积,会阻塞逃生路线,对住户构成安全隐患。
楼宇通道如有杂物堆积,会阻塞逃生路线,对住户构成安全隐患。
外墙棚架须使用符合认可标准的阻燃物料。
外墙棚架须使用符合认可标准的阻燃物料。
大厦不能存放过量危险品或易燃物料,以免增加火警风险。
大厦不能存放过量危险品或易燃物料,以免增加火警风险。

业界指引 明确规范
 

为确保楼宇进行大维修期间的施工及消防安全,并保障大厦占用人,两个部门一直保持密切沟通。周少燕表示,屋宇署不时发出作业守则及通告函件,提醒业界注意相关规范。屋宇署早前向业界发出「进行楼宇大维修须采取的消防安全预防措施」通告函件,再次提醒业界要遵守《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的相关要求,强调在进行改动、加建、翻新及维修工程时,不应因施工便利而损及楼宇的消防安全设施。该通告函件除了提及有关楼宇消防安全建造的设施外,亦涵盖主动消防安全设施,明确指出所有涉及管理或关闭消防装置及设备的事宜,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处的规定执行。
 

具体要点包括:
 

●工程期间,所有逃生途径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防火门须确保状况良好并时刻保持关闭,以有效阻隔烟雾及火势蔓延至其他楼层。

●倘工程涉及更换防火屏障(如防火门或防火固定窗),承建商必须在旧防火屏障拆除后随即安装新防火屏障;若无法即时完成,则必须使用具备同等耐火效能的临时防火屏障作防护,以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分隔与完整性。

●所有在棚架铺设的保护网、保护幕、防水油布或塑胶帆布,必须符合认可的阻燃标准,并且在上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测试。

●不得使用可燃物料(例如发泡胶板)铺设于外墙或窗户。

●除进行必要的工序(例如打凿)时受影响的局部位置需短暂遮盖外,严禁遮盖窗户,以免阻碍光线照明及住户视线,导致在火警发生时难以察觉,同时令救援人员难以识别受困市民位置。
 

实务指南 便利业界

本报了解屋宇署今年6月1日发出「进行楼宇大维修工程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小册子(https://www.bd.gov.hk/doc/tc/resources/pamphlets-and-videos/fire-safety-precautionary-measures-for-large-scale-repair-works-c.pdf),详细列明应做事项(如在工程开展前进行详细消防风险评估;确保消防装置及设备在有效操作状态等),以及不应做事项(如不得拆除或改动逃生途径/防护门廊的围墙或窗户作其他用途;不得将杂物、工程废料或可燃物料靠近或囤积于棚架等),以协助前线工程及物业管理人员掌握具体细则,同时加强巿民对相关事宜的认识。

一直以来,消防处与屋宇署保持紧密合作,双方除设有恒常的协调机制外,亦会定期举行高层会议,针对建筑及消防安全技术的发展优化分工流程,并深入探讨提升联合执法的协同效应,确保建筑物无论是新落成、在日常物业管理或是进行大型维修工程期间,均能维持其消防安全水平,让居民住得安心。
 

市民及业界如欲查询工程期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可致电消防处(2723 8787)或屋宇署(2626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