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嶺謀殺案│中年漢遭膠紙封口鼻刀刺胸口亡 兩坪洋村村民謀殺罪成6.8求情

更新時間:11:21 2026-06-02 HKT
發佈時間:11:21 2026-06-02 HKT

51歲男子4年前在生晨日離家赴約,擬與其有金錢糾紛的坪洋村原居民,討論村內丁屋投資機會,誰知壽星一去不返,原居民涉聘請另一村民合力以膠紙封住壽星口鼻令他窒息致死後,在大王爺廟外草地掘坑埋屍並澆灌水泥封頂。兩人否認1項謀殺罪,被指身為主腦的原居民另否認勒索等3罪。案件在高等法院經過26日審訊,5女2男陪審團連日退庭商議10小時後裁定兩人全部罪成。法官郭啟安把兩名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下周一(6月8日)進行。

次被告開審前願認誤殺惟控方堅持控告謀殺

67歲退休被告陳華興及33歲無業被告陳耀龍否認1項謀殺罪,他們被控於2022年9月5日,在新界打鼓嶺坪原路及無名路交界一間廟內謀殺男子張毅強。控方向陪審團透露次被告陳耀龍在開審前已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及1項勒索罪。次被告陳耀龍亦願意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並不接納,繼續控以謀殺罪。

首被告陳華興另否認3罪,包括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1項勒索罪、1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陳華興被控於同日連同陳耀龍阻止合法埋葬張毅強的屍體;於2022年9月5日至9日期間連同陳耀龍,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何夢輝交出港幣360萬元;於2022年9月5日至12日期間連同陳耀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企圖隱瞞他對張毅強干犯謀殺罪,處置他犯案時所穿的衫褲及一卷膠紙,以及處置張毅強的一隻鑽石戒指、一副眼鏡、一隻手錶及兩部電話,而他知悉警方可能會調查此謀殺案。

5女2男陪審團連日退庭商議10小時後,以6比1大比數裁定陳華興及陳耀龍謀殺罪成,另一致裁定陳華興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1項勒索罪、1項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成。控方透露陳華興案發前曾任職保安,沒有案底;陳耀龍案發前曾任職運輸工人,曾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而被定罪。

死者遭膠布綁手纏面刀插胸口殺害後埋屍草地

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張毅強於2022年9月5日51歲生日當日,離家前往打鼓嶺坪洋村與首被告陳華興商討丁屋投資,失業並負債的次被告陳耀龍為打鼓嶺坪洋村居民,陳華興與陳耀龍當日在坪洋村附近的大王爺廟持刀合力制伏死者張毅強,陳華興其後以膠布綑綁張雙手,陳耀龍緊握張雙手,張即使掙扎也未能脫身。

陳華興再以膠布纏繞張的面部及頸部,直至張的眼鼻口完全被膠布覆蓋。張全頭及雙手被膠布纏繞,步履蹣跚、左右搖晃,然後陳耀龍所持的刀插入張的胸口,張遂在數分鐘內窒息死亡。其後陳華興與陳耀龍兩人將死者屍體搬至廟外山坡附近草地掘坑埋屍,並以水泥封頂。

兩人案發後利用死者手機聯絡死者妻子何夢輝勒索360萬元,並恐嚇:「你老公係我手上!一手交錢一手交人」,「360萬,明天準備好,記住唔好報警,否則斬雙手落黎」。張妻因丈夫失蹤報警求助,2022年9月9日,被告指示張妻攜款到粉嶺鹿頸一間餐廳交付贖金,惟疑察覺附近有警員而未現身。警方最終於2022年9月14日拘捕兩人,翌日根據陳耀龍供詞,在大王爺廟附近草地尋獲死者屍體。

案件編號:HCCC243/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