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紙張拋出屋外 55歲地盤工認兩煽動罪還押下月求情

更新時間:15:40 2026-05-21 HKT
發佈時間:15:40 2026-05-21 HKT

地盤工人在2024至2025年間兩度製作具煽動意圖的紙張,並將紙張自住所拋出到公眾地方。國安處於涉案紙張上找到地盤工指紋,將其拘捕。地盤工被控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即時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求情及判刑,待取背景及心理報告,辯方申請保釋被拒,被告還押候懲。

55歲被告黃振輝,承認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0月2日及2025年12月5日在香港,兩度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寫有陳述的紙張,將該等紙張從九龍觀塘安達邨禮達樓12樓某單位拋出公眾地方,並向公眾傳布和提供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作為;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安達邨先後兩次發現散布寫有煽動字句紙張散落平台

案情指,觀塘區區議員許有為在前年國慶翌日下午1時許離開辦事處,走至安達邨禮達樓平台時,發現平台地面散布一些紙張,當中包含煽動字眼如「殺警 幫手足報仇」、「光時」、「殺死皇蟲大陸豬」、「黑警死全家」等,許有為從地面撿起41張紙張後向警方報案。警方遂在附近一帶進行搜索,檢取另一張兩面均寫上煽動性字句「共產 破壞香港」的紙張。

另外,安達邨物業經理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前兩日上午8時許巡查時,發現安達邨俊達樓平台地面散落着數張紙張,內容後包含煽動性字句「光復香港 唔好投票」,故向警方報案。警方隨後在平台一帶進行地毯式搜索,期間檢取了16張涉案紙張,國安處接手調查上述案件後,將紙張送交鑑證科作指模比對,經檢驗後在兩張紙張上採集到兩組屬於被告的指紋,確認與其左拇指及左中指吻合。

被告稱從住所拋出平台為廣泛散布訊息包括呼籲公眾不投票

警方在今年4月2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明白,啲紙係我掉嘅」。被告另在錄影會面中確認,自己用箱頭筆在紙張上寫煽動性字句,為確保紙張能更廣泛地散播及吸引更多的公眾關注,被告用鎅刀將紙張裁成小塊,並將它們從住所扔出,以達到公眾地方,並藉此表達對香港政府的不滿,包括呼籲公眾不要投票。被告被問及在紙張上寫「光時」的原因時,表示他是從網上抄下內容,意圖令更多香港市民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被告另指,對內地居民懷有怨恨,認為他們剝奪了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故他在紙張上寫「殺死皇蟲大陸豬」及「殺死大陸人」等字句。

控方透露,被告有13項不類同定罪紀錄。辯方表示,被告與16歲女兒同住,望法庭安排社工照顧女兒。蘇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求情及判刑,待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案件編號:WKCC2368/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