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謀受賄換取日本連鎖店逾2千萬元翻新項目 工程承辦商董事及時任工程監督罪成入獄半年

更新時間:17:56 2026-05-06 HKT
發佈時間:17:56 2026-05-06 HKT

41歲時任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涉嫌從3名人士收受逾17萬元賄款,以協助2間工程承辦商獲得日本連鎖藥妝店及連鎖超級市場的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該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早前認罪,餘下3人則否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受審。裁判官曾宗堯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設計顧問公司職員曾在案發後與1間工程承辦商的董事及時任工程監督商討利潤分配及統一口徑的內容,裁定該間工程承辦商的兩名被告罪成入獄半年,餘下1人則有可能被利用,屬「相當方便可用嘅棋子」,裁定他罪脫。

創崎設計兩被告為涉款所解釋內容不合理

曾官裁決時指,設計顧問公司「亞洲創造」的大股東河野正在下屬彭嘉倩離職後,在彭嘉倩的電腦中發現彭嘉倩與「創崎設計」董事及股東李寶華的通訊對話,當中包括李寶華向彭嘉倩轉帳17萬元的紀錄,李寶華亦曾短暫任職過「亞洲創造」。曾官認為,河野正對於發現涉案對話後的說法一致,沒有修改事實,發現的轉帳數目亦與本案吻合,確認並非因工程出現問題揭發本案。曾官亦相信河野正是基於彭嘉倩的推薦及「創崎設計」出價較低才向對方批出工程,河野正另同意彭嘉倩給予「富銘工程」營運者翁楚智的投標資料,是全部投標者都能獲得,並非翁楚智獨有。

曾官引述3名被告彭嘉倩、李寶華及彭慧賢的通訊紀錄,顯示案發後他們曾商討利潤分配及統一口供的話題。3人商討時談及,彭慧賢向彭嘉倩支付約1萬元的解釋是「利是」,李寶華向彭嘉倩支付約17萬元的解釋是二人有私交,李寶華欲追求彭嘉倩而「打本」買股票。曾官直言,他們的解釋屬混淆視聽及不合理,惟說法卻互相吻合,顯示3人明顯是在「同一陣線」,反映他們是要掩飾共同的犯案行為,亦有共同的目的,他們是為了尋求煙幕而商討對外的說法,終裁定他們罪名成立,判處李寶華及彭慧賢監禁半年,彭嘉倩則早前認罪被判了入獄3個月。

富銘工程翁楚智或被當成棋子利用

曾官提及,3名罪成被告的通訊中提及有資訊要隱瞞被告翁楚智,顯示翁楚智並非完全與該3名被告在同一陣線,亦沒有證據顯示翁楚智曾參與商討利潤分配及統一口徑的內容。儘管翁楚智的確曾向彭嘉倩詢問投標事宜,惟該些問題是一般性詢問,彭嘉倩向翁楚智發送的文件亦是所有投標者均能獲得的資料,故未有證據顯示翁楚智有參與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的行為,明言翁楚智或有可能被利用,屬「相當方便可用嘅棋子」,事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仍能按照他人的劇本進行,終裁定翁楚智罪脫。

綜合證供,設計顧問公司「亞洲創造」於2019年獲判授連鎖藥妝店「東京生活館」一間九龍分店,以及連鎖超級市場「日本唐吉訶德」(Donki)澳門店的翻新項目。認罪被告彭嘉倩當時為亞洲創造市場推廣主任,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予亞洲創造或Donki甄選。

彭涉嫌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從創崎設計的代表接受賄款逾23萬港元,以協助對方取得「東京生活館」及Donki的店舖翻新項目。亞洲創造於工程完成後向創崎支付170萬港元及向富銘工程支付逾2,340萬港元作工程費用。

4名被告依次為41歲彭嘉倩,亞洲創造有限公司時任市場推廣主任;34歲李寶華,創崎設計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50歲彭慧賢,創崎時任工程監督;及46歲翁楚智,富銘工程有限公司營運者。他們被控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間,串謀使彭嘉倩接受另外三名被告所提供的逾17萬元賄款,以協助三人獲得兩項由亞洲創造管理的翻新項目,所涉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

案件編號:KCCC398/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