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串谋受贿换取日本连锁店逾2千万元翻新项目 工程承办商董事及时任工程监督罪成入狱半年
发布时间:17:56 2026-05-06 HKT
41岁时任设计顾问公司职员涉嫌从3名人士收受逾17万元贿款,以协助2间工程承办商获得日本连锁药妆店及连锁超级市场的翻新项目,涉及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该设计顾问公司职员早前认罪,余下3人则否认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受审。裁判官曾宗尧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时指,设计顾问公司职员曾在案发后与1间工程承办商的董事及时任工程监督商讨利润分配及统一口径的内容,裁定该间工程承办商的两名被告罪成入狱半年,余下1人则有可能被利用,属「相当方便可用嘅棋子」,裁定他罪脱。
创崎设计两被告为涉款所解释内容不合理
曾官裁决时指,设计顾问公司「亚洲创造」的大股东河野正在下属彭嘉倩离职后,在彭嘉倩的电脑中发现彭嘉倩与「创崎设计」董事及股东李宝华的通讯对话,当中包括李宝华向彭嘉倩转帐17万元的纪录,李宝华亦曾短暂任职过「亚洲创造」。曾官认为,河野正对于发现涉案对话后的说法一致,没有修改事实,发现的转帐数目亦与本案吻合,确认并非因工程出现问题揭发本案。曾官亦相信河野正是基于彭嘉倩的推荐及「创崎设计」出价较低才向对方批出工程,河野正另同意彭嘉倩给予「富铭工程」营运者翁楚智的投标资料,是全部投标者都能获得,并非翁楚智独有。
曾官引述3名被告彭嘉倩、李宝华及彭慧贤的通讯纪录,显示案发后他们曾商讨利润分配及统一口供的话题。3人商讨时谈及,彭慧贤向彭嘉倩支付约1万元的解释是「利是」,李宝华向彭嘉倩支付约17万元的解释是二人有私交,李宝华欲追求彭嘉倩而「打本」买股票。曾官直言,他们的解释属混淆视听及不合理,惟说法却互相吻合,显示3人明显是在「同一阵线」,反映他们是要掩饰共同的犯案行为,亦有共同的目的,他们是为了寻求烟幕而商讨对外的说法,终裁定他们罪名成立,判处李宝华及彭慧贤监禁半年,彭嘉倩则早前认罪被判了入狱3个月。
富铭工程翁楚智或被当成棋子利用
曾官提及,3名罪成被告的通讯中提及有资讯要隐瞒被告翁楚智,显示翁楚智并非完全与该3名被告在同一阵线,亦没有证据显示翁楚智曾参与商讨利润分配及统一口径的内容。尽管翁楚智的确曾向彭嘉倩询问投标事宜,惟该些问题是一般性询问,彭嘉倩向翁楚智发送的文件亦是所有投标者均能获得的资料,故未有证据显示翁楚智有参与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的行为,明言翁楚智或有可能被利用,属「相当方便可用嘅棋子」,事情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仍能按照他人的剧本进行,终裁定翁楚智罪脱。
综合证供,设计顾问公司「亚洲创造」于2019年获判授连锁药妆店「东京生活馆」一间九龙分店,以及连锁超级市场「日本唐吉诃德」(Donki)澳门店的翻新项目。认罪被告彭嘉倩当时为亚洲创造市场推广主任,负责协调工程承办商及安排招标工作,并就该两个翻新项目,提交报价单及标书予亚洲创造或Donki甄选。
彭涉嫌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从创崎设计的代表接受贿款逾23万港元,以协助对方取得「东京生活馆」及Donki的店舖翻新项目。亚洲创造于工程完成后向创崎支付170万港元及向富铭工程支付逾2,340万港元作工程费用。
4名被告依次为41岁彭嘉倩,亚洲创造有限公司时任市场推广主任;34岁李宝华,创崎设计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50岁彭慧贤,创崎时任工程监督;及46岁翁楚智,富铭工程有限公司营运者。他们被控于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串谋使彭嘉倩接受另外三名被告所提供的逾17万元贿款,以协助三人获得两项由亚洲创造管理的翻新项目,所涉工程费用共逾2,500万元。
案件编号:KCCC398/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