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實驗室男技術員觸碰女學生腰部被控12罪 今被裁定11項普通襲擊罪成保釋候判
更新時間:19:50 2026-04-29 HKT
發佈時間:19:50 2026-04-2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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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中學實驗室男技術員2022年至2024年間,涉嫌多次在校內、科學館、私家車內等襲擊4名女學生,觸碰女學生腰部,早前否認普通襲擊及非禮等12項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梁雅忻今日( 29日 )下午於粉嶺裁判法院裁定被告其中9項普通襲擊罪成,1項普通襲擊罪脫,另外裁定2項猥褻侵犯罪脫,交替2項普通襲擊罪成,合共11項普通襲擊罪成。梁官押後案件至6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被告巫嘉明否認10項普通襲擊罪及2項猥褻侵犯罪,其中7項普通襲擊罪案發於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7日期間,分別於某中學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W;2項普通襲擊罪涉於2024年6月22日分別在紅磡某餐廳及香港科學館發生,事主為X;1項猥褻侵犯罪涉於2024年6月22日在私家車上發生,事主為Y;1項猥褻侵犯及1項普通襲擊罪則分別於2022年及2023年在某中學發生,事主為Z。
案件編號:FLCC 585/2025
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