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裸照勒索他人100萬元 3青年被控勒索罪提堂 准保釋至6月訊

更新時間:17:19 2026-04-27 HKT
發佈時間:17:19 2026-04-27 HKT

3名青年疑藉裸照勒索他人共約100萬元,同被控1項勒索罪,今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男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6月23日再訊,並批准3名被告分別以1000至3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須每日到警署報到及守宵禁令。

被告為19歲售貨員吳家誠、17歲技工劉裕康及17歲無業男梁柏朗。3人被控於2026年2月9日至4月23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約105.9萬元。

案件編號:ESCC1050/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