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年中試行滲水檢測新程序 最快14日發維修通知 未遵可追討1.7萬元檢測費

更新時間:17:45 2026-04-14 HKT
發佈時間:17:45 2026-04-14 HKT

為加快處理樓宇滲水,政府計劃於今年年中以試行方式,在全港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檢測程序。政府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下,政府向樓上滲水單位發出維修通知的時間,由原先接獲舉報起計約71個工作日,大幅縮短至約14日,令樓上業主能及早維修。同時,政府亦積極推動以調解方式,解決住戶之間關於滲水的爭議,冀減少需要政府介入情況。

目前,政府處理樓宇滲水爭議問題主要基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下,食環署向引致滲水的單位業主(主要是樓上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業主減除滲水妨擾,並就不遵從的個案考慮提出檢控。由於門檻問題,政府現行做法會進行連串詳細檢測,確定無其他合理疑點情況下,才按法定權力向樓上業主發通知。

或追討檢測成本費約1.7萬元

現時,滲水辦會分三階段調查:第一階段,派員用電子濕度儀量度確認滲水存在;第二階段,進行排水管色水測試和滲水位置濕度監測;若上階段調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會進行第三階段專業檢測,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灑水測試,及使用紅外線分析儀、微波斷層掃描等技術測試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整個流程需時大約71個工作天。

發言人指出,當局去年共發出約5,000張「妨擾事故通知」,當中超過99%確定是樓上單位滲水。為促使業主盡快履行妥善維修物業的責任,滲水辦將試行新檢測程序,政府人員在第一階段已經會用紅外線分析儀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初步確定樓上是滲水源頭後,隨即向上層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樓上業主在時限,一般為28個歷日內,自行檢測和完成維修,流程大幅縮短至14個工作天。

假如「建議維修通知」時限屆滿後滲水持續,滲水辦將同步進行原先的第二及第三階段測試調查,確定樓上是滲水源頭後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並會向上層單位追討相關檢測的成本費用,現時估計不少於1.7萬元。發言人表示,其實現行做法下,滲水辦自行承擔相關成本費用,但政府希望給予誘因讓樓上業主盡快進行檢測維修的同時,讓業主能夠履行相關樓宇安全及保養的責任,而非依賴政府。

培訓物管人員任調解員

同時,政府亦積極推動以協商及調解方式,解決滲水糾紛,包括推出「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現時已有250間屋苑的物管公司參與。過去3年,經物管公司通過調解協商,或公用地方進行改善工程等,得以成功解決的滲水個案佔七成,成效顯著。

發言人指,政府冀進一步宣傳調解文化,包括培訓物管人員擔當調解員角色,協助包括要求樓上處理滲水問題、就因滲水問題牆身傢俬物品損壞的賠償等常見爭拗,在無須政府介入下妥善解決,扭轉以往「滲水就只會搵滲水辦」的風氣。

記者: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