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村村長父子等3人圍毆姨甥女夫婦 2項襲擊罪成還押候判

更新時間:17:21 2026-03-31 HKT
發佈時間:17:21 2026-03-31 HKT

大嶼山水口村村長陳玉基在2021年9月因車位問題,與兒子及村民圍毆村長姨甥女夫婦。3人同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朱文瀚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為2名事主如實道出重要情節,證供沒有內在不可能,相信已道出案發經過,亦吻合醫療報告結果,裁定3人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辯方求情指陳玉基推動自然保育及復耕計劃,為水口村勞心勞力。眾被告還押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官信事主如實道出案發經過

辯方審訊中質疑事主兩夫婦認錯兇徒,朱官裁決指案發時兇徒徒手施襲,與2事主距離不足1個身位,事主有時間觀察被告身份,有別於驚鴻一瞥。朱官續指兩事主事後趕往醫院接受治療,混亂下仍有清楚交代案發經過,警方表示現場找不到村長兒子陳柏誠時,回應指「啱啱先喺度」,表現自然。朱官認為2事主如實道出重要情節,圍毆動作發生於電光火石之間,未必能一一憶起,分析指2事主證供沒有內在不可能,相信道出了案發經過,亦吻合醫療報告結果,裁定57歲水口村村長陳玉基、57歲裝修工人陳永豐及30歲裝修工人陳柏誠3人罪成。

陳玉基上任村長後推動自然保育及復耕計劃

辯方求情指57歲水口村村長陳玉基生於草根家庭,現為裝修公司東主,乃家中經濟支柱,妻子為家庭主婦,育有一子一女,子即為本案被告陳柏誠。辯方指上任村長卸任後無人頂替,陳玉基在村民勸說下自願當上村長,任內與香港觀鳥會推動自然保育及復耕計劃,為水口村勞心勞力。

辯方指案件屬單一事件而控方亦有延誤檢控

辯方又指57歲陳永豐任職私人司機,另開設冷氣水電工程公司,離婚後將司機工作收入悉數用於幼子贍養費及年邁母親家用。辯方最後指本案屬單一事件,而檢控延誤,案發於2021年,控方卻延至去年提控,持續困擾被告,希望法庭輕判。

3名被告依次為57歲水口村村長陳玉基、57歲裝修工人陳永豐及30歲裝修工人陳柏誠,被控於2021年9⽉19⽇,在大嶼山嶼南道⽔⼝村43號屋外,分別襲擊女子潘嘉寳及男子蔡少強,因⽽對他們造成⾝體傷害。

案件編號:WKCC3097/2025(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