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村村长父子等3人围殴姨甥女夫妇 2项袭击罪成还押候判
发布时间:17:21 2026-03-31 HKT
大屿山水口村村长陈玉基在2021年9月因车位问题,与儿子及村民围殴村长姨甥女夫妇。3人同被控2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裁判官朱文瀚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为2名事主如实道出重要情节,证供没有内在不可能,相信已道出案发经过,亦吻合医疗报告结果,裁定3人2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辩方求情指陈玉基推动自然保育及复耕计划,为水口村劳心劳力。众被告还押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官信事主如实道出案发经过
辩方审讯中质疑事主两夫妇认错凶徒,朱官裁决指案发时凶徒徒手施袭,与2事主距离不足1个身位,事主有时间观察被告身份,有别于惊鸿一瞥。朱官续指两事主事后赶往医院接受治疗,混乱下仍有清楚交代案发经过,警方表示现场找不到村长儿子陈柏诚时,回应指「啱啱先喺度」,表现自然。朱官认为2事主如实道出重要情节,围殴动作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间,未必能一一忆起,分析指2事主证供没有内在不可能,相信道出了案发经过,亦吻合医疗报告结果,裁定57岁水口村村长陈玉基、57岁装修工人陈永丰及30岁装修工人陈柏诚3人罪成。
陈玉基上任村长后推动自然保育及复耕计划
辩方求情指57岁水口村村长陈玉基生于草根家庭,现为装修公司东主,乃家中经济支柱,妻子为家庭主妇,育有一子一女,子即为本案被告陈柏诚。辩方指上任村长卸任后无人顶替,陈玉基在村民劝说下自愿当上村长,任内与香港观鸟会推动自然保育及复耕计划,为水口村劳心劳力。
辩方指案件属单一事件而控方亦有延误检控
辩方又指57岁陈永丰任职私人司机,另开设冷气水电工程公司,离婚后将司机工作收入悉数用于幼子赡养费及年迈母亲家用。辩方最后指本案属单一事件,而检控延误,案发于2021年,控方却延至去年提控,持续困扰被告,希望法庭轻判。
3名被告依次为57岁水口村村长陈玉基、57岁装修工人陈永丰及30岁装修工人陈柏诚,被控于2021年9⽉19⽇,在大屿山屿南道⽔⼝村43号屋外,分别袭击女子潘嘉寳及男子蔡少强,因⽽对他们造成⾝体伤害。
案件编号:WKCC3097/2025(Consolidated)
法庭记者:陈子豪

















